朗读
根据《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甬医保发〔2020〕14号)有关规定,经过申请受理、审核联查、专家评估、社会公示等程序,宁波市鄞州区拟新增6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其中医疗机构4家,零售药店2家,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0年第二季度宁波市鄞州区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3日
附件
2020年第二季度宁波市鄞州区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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