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区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30日
四、宣传重点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重点宣传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宣传安全生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五、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研究决定相关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开展全区性宣传教育活动。
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安排必要的活动经费,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六、活动内容
全区性的宣传活动由“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具体内容见附件1。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别要动员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热情参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按照全区统一安排,紧扣活动主题,提早谋划,科学合理制定活动方案,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摆到重要位置,充分保证人力、物力,确保将“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密切协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分工协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要本着“完善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原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扩大宣传教育面,引导公众广泛参与隐患排查治理,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树立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让安全生产常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
(三)结合实际,形成特色。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依据本通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并注意收集活动的文字和图像资料,活动结束及时对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请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将活动方案于5月29日前、总结于6月26日前报区安委办。
联系人:陈华杰,联系电话:87417881,传真:87417880。
附件:1.鄞州区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鄞州区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数据统计单
3.安全生产标语口号
宁波市鄞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附件1
鄞州区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鄞州区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黄新山 副区长
副 组 长:毛 勇 区府办副主任
马伟平 区安监局局长
张行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洪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 颖 区文广新局副局长
胡美星 区总工会副主席
陈小意 团区委副书记
汪晓红 区妇联党组成员
组 员: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王晓晖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各镇乡(街道)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组织、部署和指导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要发动辖区企业积极参与。
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出部署和安排。特别是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国土、供电、文广新局、教育、商务、城管、卫生计生等单位要作出详细的安排和部署。
二、活动形式
活动形式分为全区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全区性活动由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域性活动由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自行组织。
三、全区性活动实施计划表
序号 |
日期 |
具体内容 |
有关准备 |
责任单位 |
1 |
5月25日前 |
区安委办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
区安委办 |
2 |
5月30日前 |
分解“安全生产月”任务 |
镇乡街道、相关部门参加 |
区安委办 |
3 |
5月29日 |
在鄞州电台的“105阳光热线”栏目作一期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节目 |
提前准备节目稿 |
区安监局、电台 |
4 |
6月初 |
城镇燃气泄漏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暨2015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
5月底完成并上报演练方案 |
区安监局、城管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
5 |
6月中旬 |
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学习活动 |
6月初完成相关资料收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yinzhouquanjianju/2018/1115/1686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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