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秀洲政办发〔2012〕29号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秀洲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秀洲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秀洲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10〕203号)和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10〕95号)的要求,为确保我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和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的目标,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划定林地边界范围,进行保护利用区划,将分类、分级管理林地落实到具体地块,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优化林地利用配置,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明确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方向,优化林地结构布局,为实现林地科学管理奠定基础,确保如期实现林业发展战略目标,促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
(一)查清林地利用现状和发展潜力,将现有林地和规划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分解到各镇(街道),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建立林地管理档案。
(二)明确我区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和任务。
(三)分解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进行林地保护利用的分区、分类、分级、分等,优化区域内的林地结构和空间布局。
(四)明确林地保护的对象、内容和措施。
(五)明确林地利用的方向、内容和措施。
(六)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贯彻国务院关于“要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方针政策,确实维护林地所有者或经营者的根本利益。
(二)统筹协调原则。统筹区域林地利用,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林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整体优化。
(三)因地制宜原则。全面落实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力求于解决本辖区内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遵循经济、社会和自然规律,以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等为手段,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利用措施。
(四)科学决策原则。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做好部门间相互协调工作,确保规划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广泛的社会认同。
(五)注重落实原则。综合运用经济、社会、法律、行政等多方面的手段,切实提高规划实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