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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培育扶持力度促进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2021-06-01 秀洲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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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秀洲区建筑业得到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在促进城乡建设、扩大劳动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区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其较快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嘉兴市建筑业(2007—2015年)发展总体规划》(嘉政发〔2008〕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培育扶持力度促进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08〕103号)、区政府《关于加快秀洲区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秀洲政发〔2007〕26号),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努力把建筑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之一
    (一)充分认识建筑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促进城乡建设、扩大劳动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建筑业的发展空间更为广阔。全区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紧抓住建筑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努力把建筑业培育成为我区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

(二)明确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筑业发展目标,以优化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推进体制机制、科技、管理和营销创新,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不断提升我区建筑业的外向拓展能力、经营管理、科技进步、节能降耗和行业管理水平,努力培育一批资产规模优、资质等级高、贡献能力大、创优能力好、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建筑业企业,培育区域建筑品牌,促进我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认真研究制定建筑业发展规划。将建筑业发展纳入“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到2015年,全区建筑业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产业素质明显提高,使其成为我区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

——总量和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逐步提升。到2015年,全区建筑业企业总产值突破135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实现五年翻番,其中市外产值突破20亿元,建筑业企业增加值突破30亿元;建筑业实现税收收入占全区比重保持在10%以上。
    ——建筑业企业竞争力和区域建筑业集群竞争力明显提高。着力培育一批优势建筑业企业。力争到2015年,全区有1至2家企业年产值超过20亿元,拥有1至2家特级资质总承包企业,并培育一批具有品牌优势的专业承包企业和高素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着力培育区域建筑品牌,建筑业专业化、外向化、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区域建筑业集群竞争力明显提高。

——科技进步和节能降耗水平明显提高。科技投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比重,一级企业不低于2‰、二级企业不低于1.2‰;一级企业和50%以上的二级企业基本实施计算机管理。到2011年,争取1家以上一级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到2015年,争取1家以上一级企业创省级以上技术研发中心。

——形成规范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工程质量普遍提高,创国优、省优工程数量明显增加。施工安全状况稳步好转。
      ——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完善建筑业政策体系,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健全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形成规范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建筑业行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加快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推进企业做大做强
    (四)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建筑业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引导建筑业企业创新管理体制,优化组织机构,加强内部管理,逐步形成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认真解决好改制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鼓励和支持企业之间打破地域界线,以产权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制、组建企业集团、上市等形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鼓励建筑业企业与勘察设计企业联合重组,实现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展。引导勘察设计企业向专业设计事务所或大型综合性工程公司等方向发展。大力发展由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牵头的专业设计事务所。鼓励企业股改上市,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企业上市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秀洲政办发〔2007〕79号)规定,变更或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拟上市企业进入辅导并经浙江证监局验收通过后,一次性奖励企业20万元;上市公布后,一次性奖励企业200万元,分两年奖励;对实现买“壳”上市,并把上市公司主业及注册地迁至秀洲区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决策层260万元。奖励资金在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积极培育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承包商体系,培育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组成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和专业型企业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建筑业产业结构。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鼓励具有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资质的企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资质的企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项目管理业务。大力发展专业企业。鼓励总承包企业将增项资质分离出来,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专业承包公司。引导鼓励有一定专业施工基础的中小型企业改造为专业承包企业,尽快培育成为技术密集型的专业企业。支持鼓励建筑业企业申报交通、水利、电力、市政、通信等资质。

(六)鼓励扶强扶优建筑业企业。在抓好对骨干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评优表彰活动的同时,对年建筑业务营业额首次超过4亿元、8亿元、16亿元以上的企业,由区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设立主项资质升级奖,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由三级晋升二级、二级晋升一级、一级晋升特级的,由区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5万元、2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对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由三级晋升二级、二级晋升一级和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由丙级晋升乙级、乙级晋升甲级的,由区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3万元和8万元的奖励。同时,设立年度地方贡献奖,对地方收入年贡献超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2500万元、3000万元的建筑业企业,由区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60万元的奖励。

(七)积极鼓励外地企业落户秀洲创业。积极推进外地建筑业企业本地化进程,加大政策扶持和招商力度。对区外在我区注册落户的一级资质以上、一级法人建筑业企业,由区财政分别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给予企业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并按其当年对地方收入贡献的50%、25%予以奖励;在我区注册落户的二级资质、一级法人建筑业企业,由区财政分别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给予企业一次性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并按其当年对地方收入贡献的25%予以奖励。以上奖励享受三年。对新注册在我区的三级资质、一级法人建筑业企业,由区财政分别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给予企业一次性3万元、1万元的奖励。

(八)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和鼓励建筑业企业更新经营理念,在大力巩固提高本地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千方百计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对外经济合作经营权,向外延伸和扩张市场空间,努力提高建筑业产业外向度。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市外年结算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和专业承包企业市外年结算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5亿元,且所交税金在秀洲区体制内结算的,由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企业在市外承建地方标志性建筑或造价5000万元以上工程,凡符合信贷政策和贷款条件的,企业凭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施工许可证向注册地开户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应给予优先支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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