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秀洲国家高新区、秀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已经九届区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为深入推进中国(嘉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集聚区建设,支持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培育经济新动能,结合我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扶持跨境电商加快发展。对注册在秀洲区并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设店铺的企业,首次全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20万美元(含)—50万美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交易额达到50万美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通过嘉兴市海关监管中心(王店物流园站点)出口,以海关跨境电商方式9610、9710、9810出口的,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50万美元以上的部分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企业入驻集聚区发展。注册在秀洲区并入驻区跨境电商集聚区的跨境电商产业链企业,经认定,租赁面积500平方米以内的给予前三年免租金;租赁面积超500平方米以上部分面积租金减半收取。注册在秀洲区并入驻区跨境电商集聚区的第三方平台企业,经认定,租赁面积1000平方米以内的给予前三年免租金;租赁面积超1000平方米以上部分面积租金减半收取。
三、支持企业应用跨境电商拓宽市场。鼓励企业应用阿里巴巴国际站、亚马逊、eBay、wish等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按其入驻交易平台年度推广费用的50%予以补助,对于在第三方平台上新注册店铺的企业给予平台入驻年费50%予以补助,以上两项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鼓励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鼓励利用现有厂房和闲置资源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对符合发展规划、产业定位明晰,园区内建立公共服务平台等配套功能,面积超1万平方米、入驻企业超50家,其中跨境电商年度交易额超500万美元10家以上的园区,经认定后给予园区投资单位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