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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秀洲区“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秀洲国家高新区、秀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秀洲区“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九届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秀洲区“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委发〔2018〕15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嘉政办发〔2018〕43号)等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改革会议等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现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为目标,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导向,全面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标准地”用地模式,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有机统一,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化配置。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明晰企业用地条件和产出标准,以市场选项目、引项目,构建新型招商模式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2.坚持改革降成本。政府通过规划环评、节能审查、涉水影响评价等区域评价,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
3.坚持亩产论英雄。明确企业投资项目亩均税收等“硬约束”控制指标,以土地“亩均产出”为核心,完善激励倒逼机制,提升土地的综合利用水平。
4.坚持全过程监管。实行“标准地”企业契约制,强化事中事后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完善项目准入评价和综合验收相对应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完善信用评价,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社会氛围。
(三)目标要求
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和省级特色小镇,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新增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实施“标准地”出让模式。到2018年底,全区30%以上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通过“标准地”模式出让,争取今后逐年提高,并逐步探索向服务业其他领域用地推广。
二、重点任务
(一)事先做评价
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和省级特色小镇等符合规划的区域内,全面实施区域能评、区域规划环评、涉水影响评价、矿产压覆和地质灾害等区域评价,完善区域负面清单,明确产业导向,为“标准地”落地提供基础。
(二)事前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