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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秀洲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秀洲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实施意见》已经八届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秀洲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项目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提高政府投资质量和效益,根据《嘉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实施意见(试行)》(嘉政办发〔2008〕47号)及《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明电〔2015〕9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和改进项目管理,严格管理程序,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及时办理相关权证和资产移交手续,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惩防体系建设,使政府投资发挥最大效益。
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2015-2016年重点完成2008-2012年期间已完工未竣工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并逐步开展2008年以前已完工未竣工项目和2013年以来新增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建立竣工验收长效机制,改变“重项目建设、轻竣工验收”现状,有效检验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1.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根据项目所具备的条件,对照竣工验收七大要件,对基本具备条件、成熟度较高的项目先行实施,对条件较差、成熟度较低的项目在进一步补充完善后予以实施。
2.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专项验收部门、项目主管单位、业主单位要切实树立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协作,相互支持,确保竣工验收工作顺利推进。
3.新旧并重,消化存量。在集中处理老项目的同时,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要求,抓紧开展新项目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力争将所有已完工项目转化为已竣工项目。
三、部门职责
涉及竣工验收的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联动推进。各部门的具体职责是: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综合管理,牵头组织档案、消防、财政、环保、住建、审计、国土、质监等部门开展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开展对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和各主管部门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业务指导及培训;负责非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审核及备案工作,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方案,提交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领导小组或区政府协调解决。
(二)区监察局:负责监督竣工验收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专项验收责任部门验收程序的执行情况、验收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嘉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嘉政办发〔2013〕13号)要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区财政局:加强工程财务决算的审核工作,指导项目业主按规定完成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对竣工财务决算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方案,提交领导小组或区政府协调解决。
(四)区国资局:推进区级国资公司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督促业主单位及时办理资产移交、登记、入账等手续。
(五)区审计局: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项目在前期审批、中期建设、后期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提出建议方案,提交领导小组或区政府协调解决。
(六)专项验收部门(区档案、消防、财政、环保、住建、规划、国土、质监等):按照部门职责及时做好项目档案、消防、环境影响、规划确认、土地使用证办理、质监等专项验收,并对推进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建议方案,提交领导小组或区政府协调解决。
(七)项目主管单位(区交通、水利、住建、计卫、教育、民政、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等):成立竣工验收专项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牵头负责下属各项目业主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召开非重点项目竣工验收会议并出具验收报告,报区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审核备案,并对推进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建议方案,提交领导小组或区政府协调解决。
(八)项目业主: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专人,全面梳理本单位项目情况,完善补办手续,制定工作计划,加强与各主管单位和专项验收部门的沟通联系,抓紧做好单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尽快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
四、验收程序
(一)项目业主向项目主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