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嘉兴市秀洲区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创办公益性项目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版)
根据《嘉兴市秀洲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秀洲财行〔2013〕70号)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我区开展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创办公益性项目实施工作,鼓励我区社会组织创办公益性项目,培育和扶持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及民办社工机构,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引导社会组织在加强创新社会治理中积极承担社会事务,参与公共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宗旨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理念,坚持“公益性、可行性、参与性、创新性、可持续性”的原则,实行“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科学决策、绩效评估”的管理模式,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的资助,推动社会组织创办社会公益项目,增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促进我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二、资助范围
(一)“福彩公益金”规定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福利慈善项目,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贫困户等特殊群体开展的具体服务。
(二)按照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开展的,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提供的包括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能力提升等专业服务项目。
(三)推进公益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专业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建设、社区服务项目和围绕教育、文化、卫生等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项目。
(四)其他事关民生,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的公益项目。
政府部门针对同样人群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的,不再重复资助。
三、资助额度
区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创办公益项目的资金安排每年不少于30万元,每个公益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具体额度以专家评审确定为准。
四、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登记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
2.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3.社会组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均无不良记录;
4.具备申请项目相关的设施和条件。
申请资助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已被评估为3A级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和经常开展活动、社区认可度高的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获得资助。
五、操作程序
资助社会组织创办公益性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具体操作程序为:
1.项目申报阶段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创办公益性项目,由社会组织按照相关要求申报所要创办的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区民政局申报。
项目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机构注册登记证书或备案登记相关材料;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相关印证材料。
2.受理申请阶段
区民政局对申请单位、项目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将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项目不属于本办法规定资助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