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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秀洲区进一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2021-06-01 秀洲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秀洲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关于秀洲区进一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九届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关于秀洲区进一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扶持,加快实现秀洲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全力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特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对象

在秀洲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贡献在秀洲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主要从事工业与信息化产业研发、制造和服务的企业、单位。

二、支持措施

1.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1)对2020年新建成投产工业企业,产值首次达到亿元(含)以上的奖励20万元,5000万元(含)-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产值每同比增加1000万一次性奖励1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超5亿元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超10亿元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超50亿元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工业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小巨人”、“单项冠军”的,市区两级累加给予200万元奖励;列入省级“隐形冠军”的,市区两级累加给予80万元奖励;列入省级“雄鹰行动”的,给予一次性60万元奖励;列入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2.加大智能制造示范扶持

4)对符合本区产业导向的项目,审定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给予10%以内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对列入国家、省重点的工业投资项目或国家、省、市“工业强基”(产业链协同)计划的项目,审定设备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给予15%以内补助,最高补助2000万元。

5)对认定的智能工厂项目,审定投资额(设备投资和信息化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经验收优秀的项目,按投资额给予市区两级25%以内的分级累加补助;经验收合格的项目,按投资额给予市区两级20%以内的分级累加补助;最高补助3000万元。对认定的数字化车间、生产线项目,审定投资额(设备投资和信息化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经验收优秀的项目,按投资额给予市区两级15%以内的分级累加补助;经验收合格的项目,按投资额给予市区两级10%以内的分级累加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以上投资类项目有信息化投入且经审定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信息化投入部分按生产性设备补助标准一倍补助。

6)对实施生产型设备互联的智能终端投入,审定投资额5万元以上,给予每台终端500元,最高补助20万元。企业购置本区生产的智能制造核心装备(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设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设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和信息系统,设备(信息系统)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设备额的10%以内、信息系统的20%以内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对在本区注册公司的智能制造服务商,给予年销售收入(含服务收入)5%以内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7)成功申报为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50万元奖励;成功申报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25万元奖励。成功申报国家级数字经济条线示范(试点)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成功申报省级数字经济条线示范(试点)项目,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

8)引进一流智能制造服务商参与智能制造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对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市、区两级给予投资额50%以内的补助。对经认定的工业互联网行业级给予市区两级累加300万元以内的奖励;对经认定的企业级云平台给予市区两级累加200万元以内的奖励;对经认定的数字产业公共服务平给予市区两级累加100万元以内的奖励;通过资助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产业协会、产业联盟和相关机构提供智能制造产需对接、技术交流、业务培训等公共服务,单个项目给予20万元以内的补助。

3.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9)实施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提升行动,对经认定的国内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和工业软件首版次的项目,给予一次性100万元以内的奖励;对经认定的省内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和工业软件首版次的项目,给予一次性50万元以内的奖励。

10)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行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行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且列入国家级新产品计划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被评选为省级优秀新产品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11)助推高端人才创业创新。大力引进培育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海外工程师”“域外专家”等海内外高端智力,全面落实相关引才补助和配套奖励。由顶尖人才领衔且其团队全职落户并实施产业化的重大人才项目,经认定,在支持周期内给予财政投入最高可达1亿元。

4.鼓励出口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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