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秀洲国家高新区、秀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嘉兴市秀洲区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秀洲政发〔2015〕18号)等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