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分散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分散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省财政厅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县政府分散采购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分散采购项目的范围
本县各采购单位凡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一次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经县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投标办)备案,可以进行分散采购。
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由县政府办公室公布。
二、政府分散采购的方式
采购单位组织实施的政府分散采购项目,采购单位自己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组织采购,采购单位不具备前述条件的,应当委托新昌县招标投标中心或者具有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采购单位无论是自行组织采购,还是委托代理机构进行采购,都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并进入新昌县招标投标中心操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采用政府采购法规定以外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
三、政府分散采购的实施
政府分散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按照以下规定组织实施:
1.采前备案。采购单位确定采购项目后,在采购实施前应先填写《新昌县政府分散采购备案表1》(见附件1),报县招投标办审查备案,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2.采购实施。采购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新昌县政府分散采购备案表1》确定的内容编制采购文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及省财政厅等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发布采购公告,实施采购。采购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采后备案。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填写《新昌县政府分散采购备案表2》(见附件2),并将合同副本及有关分散采购资料(包括采购文件、评标报告、中标(成交)通知书等)报县招投标办审查备案。
4.资金拨付。采购后,采购单位应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进行验收,并凭备案后的《新昌县政府分散采购备案表2》和分散采购项目采购发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四、几点要求
1.各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本通知有关规定实施政府分散采购活动,严格执行采前备案和采后备案制度。采购过程中,要严格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增强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自觉性,建立健全内部分散采购管理制度,形成管理规范、互相制约的机制。
2.县财政局、县招投标办要加强对政府分散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好分散采购活动所发生的质疑、投诉事项,切实维护政府采购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
附件:1.新昌县政府分散采购备案表1
2.新昌县政府分散采购备案表2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新昌县政府分散采购备案表1
备案登记号:
采购单位 | |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 | |
采购项目名称(具体内容另附) | | 采购预算金额 | 万元 | |
采购类型 | □自行采购 □委托采购 代理机构名称 | |||
采购方式 | □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公开征集供应商 □直接确定供应商(应不少于三家) □询价 □公开征集供应商 □直接确定供应商(应不少于三家) □单一来源 | |||
供应商资质 要求 | | |||
公告发布媒体 | □浙江新昌招标与采购网 □浙江政府采购网 □浙江日报 □中国财经报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杂志 □另外 |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性价比法 □其他评审方法 | |||
评标专家组成 | 评委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人,专家 人。 | |||
申请备案单位(盖章) 200 年 月 日 | 县招投标办(盖章) 200 年 月 日 | |||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采购单位、县招投标办各一份。
附件2:
新昌县政府分散采购备案表2
备案登记号:
采购项目名称 | | |||
采购实施过程中有关情况 | 采购方式: | 公告发布时间: | ||
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新昌招标与采购网 □浙江政府采购网 □浙江日报 □中国财经报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杂志 □另外 | ||||
发售采购文件时间: | 投标(或谈判响应等)截止时间: | |||
开标谈判时间: | 地点: | |||
开标谈判情况: 参加供应商 家,最高报价 万元,最低报价 万元。 无效供应商 家,无效原因:□超时 □资格条件不符 □重大技术偏离 □重大价格或商务偏离 □其他 | ||||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性价比法 □其他评审方法 | ||||
评委(或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采购单位代表: 其他专家: | ||||
中标(或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 报价(万元) | 评审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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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公告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媒体: | |||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称: | ||||
发出时间: | ||||
采购合同 | 供应商名称: | 成交金额: 万元 | ||
付款方式: | ||||
交货或完工时间: | ||||
其他要求: | ||||
本单位对申请备案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申请备案单位(盖章) 200 年 月 日 | 县招投标办(盖章) 200 年 月 日 | |||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采购单位、县招投标办各一份。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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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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