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现将《新昌县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新昌县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推进我县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国家、省、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为载体,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为工作措施,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全面推进“平安新昌”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使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基本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基本完善,道路交通畅通有序,交通事故减少。
(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2006年底前完成建立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农村村级、街道社区级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严格落实。
(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国省道、县乡道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县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新建、改建道路规划设计科学合理,交通安全设施实行“三同步”原则。农村“康庄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在2008年底前全面建成。
(三)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逐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含量。交通安全执法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路网结构合理,交通流分布均衡,道路严重交通堵塞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四)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企业交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明确,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交通安全制度健全,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加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信息研判能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科技投入加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复杂路段得到有效整治。
(五)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进一步深入,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增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氛围基本形成。
(六)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以2005年控制数为基数,实现三年“零增长”,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众对交通安全满意度提高。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1.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都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在乡镇(街道)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督促村(社区)建立相应交通安全组织。村(社区)应配备专(兼)职交通安全员,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每季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
3.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2007年6月底前,根据国家、省、市人民政府的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从2006年起,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行政一把手责任制,把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平安新昌”的考核内容。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单位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的交通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5.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统筹研究城乡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加快发展面向广大农村地区客运网络。出台支持农村公共客运交通发展优惠政策,通过政策优惠、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技术性能可靠、经济、实用型客车,有效减少非法载客运输,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和“出行安全”的问题。明确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职责,并把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经费列入乡镇(街道)的年度财政预算。
6.规范学校接送车管理。教育、交通、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和校车的监管,今年年底前要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及驾驶人管理制度。研究解决因学校布局调整,学生集中住校后上、放学运力不足问题,统筹考虑优先规划通校公路和客运交通,为更多的学生出行创造条件。落实安全管理与安全防范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指定专人,具体指导和帮助学校维护交通安全环境,协调、检查督促并落实有关工作。
7.认真落实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伤亡交通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倒查。倒查实行分级负责,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县政府进行责任倒查;一次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的,由市政府进行责任倒查;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省政府将组织责任倒查。对事故中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1.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工作,各相关部门也要制定相应的交通安全宣传计划,明确不同阶段的宣传内容和宣传方式,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将任务落实到人。
2.由县政府组织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落实各有关部门宣传教育职责。县司法局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局要在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县交通局要严格客运驾驶员学习教育和考核制度。用工单位要定期组织对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农业(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时特点,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加强对拖拉机、农业机械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
3.执法与宣传相结合。交警大队要在车管所、驾驶人考试场所、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展出和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在有条件的交警执勤岗(点)展出宣传挂图;加强对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将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例汇编,提供给乡镇(街道)及社区、单位、学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