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08年少体校体育特长生
初中升高中录取办法的通知
直属学校、中心学校、职中、初中、中心小学、街道各校:
为了发挥学生特长,培养体育人才,决定普通高中招收少体校体育特长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必备条件
1.县少体校在册应届初中毕业生,并在教体局备案。
2.学习认真、训练刻苦,连续在县少体校训练三年以上的学生。
3.获得全国比赛单项前十六名,省级比赛单项前八名,市级比赛单项前三名以上的学生。(参赛项目必须是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发文规定的正式比赛项目)
二、录取办法
1.凡获得全国比赛前八名或省级比赛第一名,文化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30%以上的学生,由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录取。
2.凡获得全国比赛第九名至十六名或省级比赛第二至四名或市级比赛两个第一名以上,文化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55%以上的学生,由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录取。
3.凡获得过省级比赛第五名至第八名或市级比赛一个第一名,文化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70%以上的学生,由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录取。
4.凡获得市级比赛第二名至第三名,文化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90%以上的学生,由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录取。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