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08年
初中、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直属学校、中心学校、职中、初中、中心小学、街道各校:
根据绍兴市200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意见和我县2008年教育事业规划,现提出2008年初、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初中招生
各街道、镇乡要保证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各小学、初中要在中心学校的统一安排下,由小学毕业学校随带义务教育登记卡及有关学生档案材料,于六月下旬的第二个双休日(28日、29日)带领学生到就近划定的学区初中报到入学。在外学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回本学区初中报到入学。
需要在外学区就读初中的学生须办理审批手续,未经办理审批手续的学生,学校不能接收。审批手续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在外学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的义务教育登记卡于六月十日前由中心学校统一收齐上交县教体局教育科。
二、高中招生
(一)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高中(含职业高中)、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生、毕业生;初中已毕业,2007年9月1日以后在初中插班重读或旁听的历届生;未进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的学生。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为4月22日、23日两天。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在外县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本学区(户籍所在镇乡)初中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在原毕业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试科目、分值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科学、英语和社会·政治五门,各科满分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科学200分、社会·政治100分;体育满分为40分。六科合计满分为760分。
各科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社会·政治各100分钟。
语文不测听力。数学、科学考试允许使用省教育厅推荐列入教学用书目录的科学计算器或其他符合教学要求的不带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社会·政治继续实行开卷考试,允许学生携带规定的参考资料。
体育考试按新教体〔2008〕2号文件执行。
(四)考试范围
根据《课程标准》、《2008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及《2008年绍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补充说明》执行。
社会·政治、英语、科学、数学试卷题型实行主、客观分卷形式,卷Ⅰ为客观题,卷Ⅱ为主观题;语文整卷及英语的主观题采用答题纸。
(五)考试日程
体育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志愿填报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前,考生填报志愿。
(七)录取
根据县政府下达的2008年招生计划,由教体局组织各招生学校统一进行录取。
1.普高招生录取办法及日程安排
(1)录取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
全县按招生数的1:1.05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实验考查不合格者并轨生不予录取。
非新昌籍考生省重点高中并轨生不予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考试成绩总分减去30分后与应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录取。
(2)录取办法及程序
第一批次:按考生志愿依次分别录取新昌中学并轨生515名、澄潭中学并轨生452名、鼓山中学并轨生389名、知新中学并轨生380名。本批次录取名额包括体育特长生。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第二志愿考生学业考试分数减去20分后与第一志愿考生同等录取。
新昌中学并轨生录取顺序为:前180名,定向并轨生180名,并轨生155名。定向生名额按初三在校生报考人数占全县报考人数的比例确定。定向生的录取比前180名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按各校定向生名额在相应学校志愿就读新昌中学的考生中录取。
澄潭中学并轨生录取顺序为定向并轨生100名,并轨生352名。定向生名额按初三在校生报考人数占全县报考人数的比例确定。定向生的录取以全县学业考试第1300名的成绩为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按各校定向生名额在相应学校志愿就读澄潭中学的考生中录取。
当学校招生不足时,由学校提出申请,教体局批准,适当降分,组织考生补报志愿。
第二批次:按考生志愿依次分别录取新昌中学择校生185名、澄潭中学择校生172名、鼓山中学择校生111名、知新中学择校生120名。本批录取包括少体校体育特长生。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第二志愿考生学业考试分数减去20分后与第一志愿考生同等录取。
当学校招生不足时,由学校提出申请,教体局批准,适当降分,组织考生补报志愿。
(3)日程安排
2.职高招生录取办法
分别录取县职技校1100名、大市聚职中600名、拔茅职中400名。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县招办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分数卡到志愿就读的职业高中办理报名缴费入学手续。
3.考生享受加分按新教体〔2008〕25号文件执行。
招生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教体系统形象。各校要认真向考生、家长宣传招生工作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招生宣传与对考生进行爱国、信念、理想、道德、法纪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各校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好报名关,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一经查实,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为了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新昌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王力红同志任组长,丁吾才、王明达、董朝阳、娄国良同志任副组长,丁柏元、张新忠、王银波、徐柏辛、陈晓峰、陈竹松同志为成员。各校一把手要亲自抓,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和理解,真正把招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附:《新昌县2008年高中招生享受优惠加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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