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星期三”制度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改进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亲民、为民意识,不断推进我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新委[2007]155号《关于建立“民情档案”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走村入户查民情、解难帮困化民忧、释疑解惑聚民心、建言献策帮民富”为主题,促进镇机关职能转变、工作重心下移,着力解决好群众所想、所盼问题,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加快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措施
㈠实施民情登记册。
⒈民情档案登记册的内容。登记册包括固定档案和动态档案两部分。固定档案指村基本概况,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基本状况及其他重要情况等。动态档案主要记载村情、民情动态变化情况;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农村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基层群众对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及农村工作指导员在走访农户中受理的各类事务。动态档案实行一事一记,以叙述、分析、评议为主要形式,记录问题,分析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并跟踪记录办理的结果。
⒉民情档案登记册的格式。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发“民情档案”登记册,记录人要严格按照所印格式认真记录。
⒊民情档案登记册的要求。记录要实事求是,表述清晰,对处置问题依法有力、科学合理,确保民情档案情况清、底子明、内容实。农村工作指导员要深入农户,一户一访,做到一边建档一边熟悉群众,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对外出农户通过电话书信联系等方式采集信息,认真详实的进行“民情档案”登记。今年年底前,各村要完成“民情档案”固定档案的建档工作。同时要把“民情档案”作为健全村级档案的重要内容,及时整理和归档,便于督办和检查。
㈡建立民情代理制。拓展为民服务途径,全面实施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服务制度。
⒈站点设置。镇政府成立民情接待中心,由副书记兼任中心主任,办公室设在文书办。各村设立服务站,由各指导员兼任代理员,周三与村干部联合办公,负责受理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
⒉代理范围。
⑴群众在从事经济活动中需要协助的;
⑵群众在生产发展中需要帮助的;
⑶群众日常生活中需要代办的,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结、外出流动人口证、流动党员证、户口迁移、身份证发放等;
⑷一些信访问题的上访,涉及矛盾纠纷,需要镇政府出面处理的;
⑸民政、村建、社会事务等相关方面可以代办的;
⑹其他可以由联系村干部和村干部代办的事宜。
⒊办理程序及反馈告知。
镇民情接待中心办事程序:
⑴由文书办人员负责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
⑵问清事由,在代理范围内的,填写民情受理单;不在代理范围的,做好劝阻工作;
⑶民情接待中心主任签发受理单后转承办人限时办理;
⑷办结后,应在2天内反馈当事人。疑难事务办结不了的,应及时向当事人说明办理情况。
村民情代理服务站办理程序:
⑴星期三由村干部和联系村干部联合办公,受理民情代理服务;在受理范围内的,联系村干部和村干部应立即办理;
⑵不在职权范围内的,联系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办理;一时办理不了做好登记,上报民情接待中心;
㈢发放民情联心卡。农村工作指导员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向群众发送写明本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的民情联心卡,畅通民情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反映问题。群众可以通过联心卡随时向指导员反映情况、意见、困难和问题,指导员对群众反映的情况、意见、困难和问题,应及时记录、及时帮助解决。
㈣设立民情联系箱。为了切实为群众提供和创造反映情况、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机会和途径,在每个行政村、自然村都设立1-2只便民联系箱,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群众的呼声、意愿和要求,为民排忧解难,接受村民监督。民情联系箱由指导员定期负责开启,及时向镇汇报情况,办理后及时向群众反馈信息。
三、监督考核
㈠每周一走访。农村工作指导员星期三必驻,专职驻村的原则上每月驻村时间应达到20天,每周走访农户不少于20户。其它兼职指导员、联村干部每周走访农户不得少于10户。
㈡每月一交流。每月月底由党委政府召开民情分析会,听取指导员的汇报,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梳理,及时解决或答复;有关职能办公室要积极配合指导员帮助解决有关代办事务;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作为而没有作为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群众上访或其它不良影响的追究责任。
㈢每季一抽查。镇党委每季要对3-5个村进行抽查,抽查的方式是“看、听、访”即看资料、听汇报、访农户,并对所查对象进行综合考评。抽查结果将及时在《镜岭简讯》中进行通报,并按考核制度作相应处理。
㈣每年一评议。镇党委政府聘请一批农村行风监督员,加强对镇党委政府整体及领导个人实施民情档案制度的监督。各村在年底也要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就民情代理服务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评议,使指导员带着压力、带着动力、带着活力开展工作,真正深入农村,深入到群众中去。
四、组织领导
㈠建立组织。为切实加强对建立“民情档案”活动的领导,促使活动得到有效实施,镇党委决定成立“民情档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孙晓维、俞成信
副组长:俞桂阳
成 员:杨桂桓、赵永春、石生其、潘晓富、张春伟、
沈金亚、 俞元峰
下设办公室,由俞桂阳兼任办公室主任。
㈡明确职责。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应抓好分管联系村的 “民情档案”活动开展,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㈢强化宣传。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民情档案”记录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加强舆论监督,为开展“民情档案”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该项活动健康正常进行,真正成为沟通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
中共镜岭镇委员会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