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浙政发〔2007〕35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绍政发〔2007〕54号)精神,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步伐,提高我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水平,从今年起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现将《新昌县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验收办法》和《新昌县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单位按照我局下达的建设内容和目标,抓紧完成今年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任务。我局将按此验收办法和标准予以验收。
附件: 新昌县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验收申请书
二00七年十
新昌县卫生局办公室
新昌县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验收办法.doc(24KB)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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