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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卫生局关于下发《新昌县县级医院支援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朗读

有关医疗单位:

现将《新昌县县级医院支援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00七年八月三日

 

新昌县卫生局办公室                                                       2007年8月3印发

 

 

新昌县县级医院支援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浙江省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浙卫发[2007]154号)的精神,结合新昌县卫生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实施方案》(新卫[2006]18号)的要求以及我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县级医院支援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加强社区常见、多发病的医疗救治水平,提高我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

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县级医院之间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将县级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分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健康进家庭、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每家政府举办的县级医院至少支援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县级医院要制订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要成立相应的内设机构或指定专门的职能科室负责此项工作;派出具有相应工作资历的有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诊、会诊并进行技术指导;帮助受授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开展适宜技术、免费培训和接受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对受援单位未开展的化验和特殊检查项目,开展标本送检或其它形式的合作;为受援单位提供医疗设备仪器的维护支援等。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自身需求,提出需要支持的执业科目及协作计划,有效利用支持资源,提高自身综合能力;要为县级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的支援活动提供工作条件。

(四)县级医院要与受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关系,探索建立双向转诊信息沟通渠道,制订双向转诊管理办法。

三、具体要求

(一)落实支援办法和措施。县级医院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受援地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具体工作办法和措施,确保对口支援工作顺利进行。县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协作,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县级医院支援单位安排:

支援单位

受援单位

新昌县人民医院

大市聚镇卫生院、镜岭镇卫生院

新昌县中医院

儒岙镇卫生院、澄潭镇卫生院

(三)签订支援协议。县级医院应到受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察和调研,在双方共同讨论协商的基础上,明确各自职责与义务,提出具体工作任务,签订援助协议,建立长期定点协作关系。

(四)派驻医师。支援单位每年向每个受援单位派出副主任以上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不少于18人次,其他资历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次,每人次在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周。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派。要求县级医院尽可能派驻某一专科医师为主,以建立专科优势来带动受援单位的整体业务水平。晋升职称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可与支农服务时间合并计算。鼓励离退休卫技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五)选派医师条件。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工作。派驻医师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一方面丰富在基层工作的经历,另一方面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把维护群众健康放在首位,努力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六)人员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要轮流到支援医院进修学习。支援医院每年至少接受2名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到本医疗机构免费进修学习;在举办学术讲座、学术交流、专家讲座及继教项目学习班时应通知受援单位派员参加。

(七)建立双向转诊关系。明确双向转诊的病种范围、适应症、转诊程序和保障措施。县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来的患者优先提供科室选择、检查预约、住院安排等服务,同时将适宜社区诊疗的患者及其相关资料及时转回社区,减轻病人经济负担。

(八)启动时间。县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在20078月全面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级医院要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取得成效。

(二)落实相关政策。各县级医院要确保派驻医生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和各项补贴不变,受援单位要协助为派驻医师提供工作和生活便利,派出医师不得收取受援医院的任何补贴和奖金。

(三)完善管理机制。我局将建立督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县级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督促指导。县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工作日记登记制度,对医师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县级医院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县级医院支援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加强信息交流,建立定期上报制度,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事例。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系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推动县级医院支援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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