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县以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以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以下简称“两网一规范”)为抓手,切实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有效保障了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加快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提升全县农村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县农村“两网一规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两网一规范”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农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认真实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精神,积极推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鼓励并扶持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延伸,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购药渠道和使用质量管理;切实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严把药品质量关,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依法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专职队伍与兼职队伍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覆盖县、镇(乡)、村,以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镇乡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村信息员为辅的农村食品药品质量监管网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在把关选配好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同时,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制,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和工作考核,真正培养一支数量相当、素质较高、责权清晰、专业熟悉、发挥作用好的农村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不断巩固和提高农村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水平。镇(乡)政府要适当解决协管员、信息员活动的奖励、补贴经费。
三、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政策扶持、法律规范”的原则,鼓励药品批发企业设置农村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机构。配送机构受公司委托,与农村医疗机构、药店签订配送合同,建立统一配送关系,把住药品供应源头关,杜绝假劣药品进入农村市场,确保药品质量;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经营成本,真正让利于民。
要认真落实放宽农村药品准入条件的有关政策,鼓励在农村开设零售药店和连锁门店,鼓励在无医无药村设立服务性药品供应点。服务性药品供应点执行农村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供应药品的有关政策,以保证降低成本,体现为民服务。农村医疗机构可实行医药分开,将药房改造为服务性药品供应点,服务性药品供应点可与万村放心店工程相结合,最大可能使农村群众就近用上安全、有效、价廉的药品。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制订和实施全县服务性药品供应点设置方案,加强准入把关、规范行为,确保药品质量等全程指导和监管。
四、切实抓好“两网一规范”工作的落实
各镇乡、各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食品药品“两网一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贯彻上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好农村食品药品“两网一规范”工作的有关政策,切实使农村食品药品“两网一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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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0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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