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新昌县 > 正文

关于印发新昌县“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新昌县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年十月十一日   

 

新昌县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管理,维护公共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创造文明、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临街(包括广场、车站、市场等)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责任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各责任单位按照本规定负责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简称包卫生)、市容环境秩序(简称包秩序)和绿化维护(简称包绿化)的责任管理制度。

第四条  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针,实行分责任区负责和专业人员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县建设局、城管局、工商局、城关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监督工作;县公安、交通、卫生、财税等职能部门配合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第六条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宣传。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应经常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和环境卫生教育,增强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第七条  各责任单位必须与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部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其责任区承担门前三包义务。

第八条  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内容及要求:

(一)包卫生:负责责任区的清扫保洁,做到及时清扫,保持整治,无乱倒垃圾、污水、废土、粪便,无随地吐痰,无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蒂,备有袋装垃圾筒或是果壳箱,做好袋装垃圾的投放工作,并负责环卫设施的保护。

(二)包秩序:维护责任区的秩序,做到不聚众喧哗,无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堆放物品、乱停放车辆、乱搭乱建和乱贴乱挂广告标语。

(三)包绿化:负责保护好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时制止攀折花木、践踏草坪、依树搭挂、损坏绿化设施,以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第九条  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为各责任单位沿街(路)建(构)筑物墙基至道路侧石内的区域(没有道路侧石的至沥青、砼路面边)。

责任单位的具体责任区不明确的,由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部门划分确定,并在门前三包责任书中明确。

第十条  门前三包责任时间:昼夜营业的单位,实行每天24小时门前三包;夜市摊位(包括饮食夜排档)从摆摊开始至收摊结束;其他单位从每天5时至21时止。

第十一条  门前三包责任承担方式:

(一)责任单位自包;

(二)责任单位委托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有偿代包卫生。

第十二条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并按门前三包责任制标准对责任单位进行考评。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  责任单位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对在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十五条  阻挠、侮辱、殴打责任单位或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实施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佩证上岗、文明执法、秉公办事,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1011日印发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新昌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xinchangxian/20210603/24246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