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规范整治人力三轮车客运市场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八日
规范整治人力三轮车客运市场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浙江省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加强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规范人力三轮车客运市场。根据我县实际,现就人力三轮车客运市场规范整治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执政为民,增强执政能力,坚持依法管理、以人为本,通过实施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县人力三轮车客运市场,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努力为市民提供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重点
1.取缔回收无牌无证客运人力三轮车。
2.以出让方式投放643辆以内客运人力三轮车。
3.预防处置无证照客运人力三轮车车主群体性上访事件。
4.规范人力三轮车客运市场,确保城区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县政府成立新昌县客运人力三轮车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俞柏金
副组长:求国安
成 员:俞 凯 周少卿 陈竹进 杜伟阳 赵德春
丁复鸣 丁岳明 潘炎敏 潘绍东 俞安平
吕国军 周明江 梁文国
下设办公室,由吕国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葛忠勇、潘海军、赵新建、陈建军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下设7个工作组:
①宣传组(具体由宣传部牵头):负责制订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宣传有关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政策和开展规范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及工作措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②车辆回收组(具体由城管局牵头):负责会同三轮车企业制订三轮车回收工作方案,并对社会上营运的无证照客运人力三轮车进行回收处理。县财政局负责回收资金保障。
③资格审查组(具体由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制订原上牌客运人力三轮车资格审查工作方案,对原上牌客运人力三轮车的从业车、人、证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客运人力三轮车受让人员,并组织三轮车放号等相关工作。
④出让组(具体由招投标办牵头):负责制订客运人力三轮车出让的交易文件(包括交易公告、须知、协议),并对新上牌三轮车经营权出让过程进行指导。
⑤新车发放组(具体由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制订新车发放流程工作方案,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财税局负责各自证照办理及收费工作方案制订和工作组织。
⑥路面整治组(具体由公安局牵头):负责制订路面整治力量部署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按工作方案要求派员参与,主要负责对无证照客运人力三轮车进行强制查扣,并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交通秩序的车辆开展交通秩序整治。
⑦应急维稳组(具体由政法委牵头):负责制订群体性上访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会同县公安局、信访局及时掌握社会不安定苗头,接受群众的正常信访,果断处置无理闹访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四、工作步骤和主要内容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上、中旬)
1.印发《新昌县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暂行规定》及《关于规范整治人力三轮车客运市场的通告》,由公安、交通、城管、工商、地税等部门联合发文,宣传部门配合做好宣传,并做好整治阶段宣传工作。
2.各成员单位按本方案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3.各成员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时搜集社会动态,并针对性做好客运人力三轮车车主的思想工作,防止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事件。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9-31日)
1.无证照车辆回收(
2.经营权出让(10月9-13日)。由招投标办、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实施,交通、城管、工商、税务部门配合,地点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任务:
3.新车发放(时间另行确定)。由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实施,发改局、交通局、城管局、工商局、地税局共同参与,地点县体育中心。主要任务:按照新车发放工作流程,各相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做好新发放客运人力三轮车各类证照办理,并完成新投放客运人力三轮车的发放工作。
4.路面秩序整治(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上旬)
1.规范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准则,内容包括遵守交通规则、文明服务、装载要求以及经营服务证、行驶证的悬挂、携带情况。
2.对扰乱人力三轮车客运市场的,进行坚决取缔、严肃处理。
3.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人力三轮车客运市场既是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的重要举措,也是有效改善我县城区交通面貌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将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上来,严格按照工作总体部署,做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执行坚决,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把宣传工作贯彻始终。要统一口径,把握导向,通过各种形式,把这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讲清目的、意义和政策,争取广大市民尤其是利益相关人员的支持,努力营造社会支持的强大舆论声势。
3.依法行政,工作有效。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制订有关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既定的政策办事,不乱开口子,徇私舞弊。对非法串联、聚众闹事、堵塞交通、扰乱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办公秩序、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从快、从严查处。
4.积极应对,保障稳定。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综合考虑各种不稳定因素,制定好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应对各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准备,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办,县委宣传部,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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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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