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县民政局和县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民政局 县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国家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和省民政厅、省残联关于转发民政部、中国残联《社区残疾人工作“十五”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县社区残疾人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残联、省残联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文件为依据,整合社会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发挥社区优势,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生活的质量和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目标任务
2004年全县社区80%成立残疾人协会,农村乡、镇的村60%建立残疾人工作小组,有条件的企业都应建立残疾人协会或工作小组。到2005年全县普遍建立残疾人协会或工作小组。为残疾人提供各项服务得到有效落实,残疾人扶贫、康复、教育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不断丰富,无障碍环境得到改善,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
三、基本原则
——政府为指导,社区为依托,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方式。
——将社区残疾人的工作纳入到社区建设中,共建共享。
——建立社区残疾人协会,村残疾人工作小组的组织网络,社区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工作机制,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四、基本内容
1、建立社区残疾人协会。凡残疾人在15人以上的社区建立残疾人协会;残疾人在15人以下的社区按照区域相近的原则合并组建。社区残疾人协会一般设主席、副主席。“协会”主席由社区主任担任,副主席由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代表担任。社区残疾人协会成员基本条件: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和社会活动能力,能反映社区残疾人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热心残疾人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员担任。协会在社区和上级残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并有适合残协工作所需的活动和办公场所。
社区残疾人协会的职责是配合社区残疾人工作;掌握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建档立卡,了解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协调有关方面,为残疾人提供具体服务,密切联系残疾人,反映其呼声,维护其合法权益;激励残疾人发扬自强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生活。
2、为残疾人提供帮扶服务。社区居委会和服务机构针对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依法安置残疾人就业,积极扶持盲人按摩、家电维修等适合残疾人特点的个体经营,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帮助落实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免税和其他优惠政策,协助政府做好残疾人困难补助政策的落实工作;解决生活困难残疾人及其子女的教育问题;发动和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帮扶结对”等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帮扶服务。
3、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按照“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充分发挥社区康复指导站和精神卫生工作网络的作用,搞好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时了解、掌握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建档立卡;组织指导残疾人开展以家庭为基础的康复训练;进行健康教育,普及康复知识;开展残疾预防,建立并实行儿童残疾发生报告制度,社区要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对于社区无法满足的康复需求应向上级康复服务机构进行转介。
4、活跃社区残疾人文化生活。社区和社区残疾人协会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培养残疾人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丰富科学文化知识;协调社区各类公众文化、体育、娱乐活动设施,为残疾人提供优惠和方便,同时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开辟活动场地,配置适合他们使用的视、听、读物和文化娱乐器具等。社区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家庭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区群众文化、教育、科普、体育、娱乐等活动。
5、建设社区无障碍环境。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对社区服务场所、设施,根据残疾人需求因地制宜进行改造,便利残疾人生活、出行、工作,对社区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手语培训,充分体现社会人文关怀的理念;物业管理应积极开展社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营造环境,确保其正常使用。
6、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社区和社区残疾人协会深入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本社区残疾人的优惠扶持措施,宣传、教育社区群众提高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社区法律服务机构和民事调解组织及时了解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社区和残疾人协会组织要经常走访在家中的重度残疾人;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做好监护工作,降低肇事率。
五、方法步骤
1、成立社区残疾人协会。7月份前完成1-2个社区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年底前80%以上的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
2、行政村建立残疾人工作小组。各乡镇在完成行政村撤并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建立村残疾人工作小组。残疾人工作小组一般由村主要领导、村会计和残疾人代表3-5人组成,村主要领导任组长。要求年底前6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残疾人工作小组。
3、社区残疾人协会由社区组织召开残疾人代表大会或残疾人大会选举产生。行政村残疾人工作小组由镇、乡残联会同村两委确定。
六、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社区的镇乡残联要积极向政府汇报,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残疾人事业总体规划,将其纳入有关部门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中;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将残联列入成员单位,发挥残联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有社区的镇残联要成立社区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有关镇乡残联要建立社区残疾人工作小组并有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残疾人工作。
2、制订实施意见。根据《社区残疾人工作“十五”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和落实二个示范社区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模式,为全面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发挥其示范典型作用。
3、做好人员培训。认真组织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和社区康复骨干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学习先进经验,结合本社区情况开展工作。
4、依据社区残疾人工作任务,设立专项经费,提供保障。同时,通过社区及协会的作用多渠道筹措工作经费,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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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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