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松材线虫病是松树的一种毁灭性病害,具有易感性强、传播蔓延速度快、致死率高、防治难度大等特点,被列为国际、国内重大检疫对象。它的危害不仅造成松林的毁灭性灾难,更为严重的是破坏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切实做好我县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有效地控制和扑灭松材线虫病的发生与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凡发生松材线虫病的镇乡应立即行动起来,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地做好防治工作;未发生的镇乡应做好内查外拒工作,防止该病的传入。
二、防治工作严格按《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防治工作。涉及到的镇乡、村的广大干部群众应树立“舍小家,保大家”的思想,积极配合防治工作。
三、已发现有松材线虫病的村严禁进行商品性采伐,枯死木一律由县林业局组织的专业队负责清理和集中烧毁,严禁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上山砍伐,此前已砍伐的,一律上交专业队,由专业队统一集中烧毁。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到松材线虫病疫区(或发生区)收购、调运松材及其制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经营疫木、病材。
五、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严密封锁病疫木的流通,切实加强木材流通领域和木材市场、经营单位的检查管理,加强旅游风景区的管理,确保全县生态安全。
六、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者及违反本通告行为的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全社会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75-86128723、86128693、86128760。
二○○三年十一月五日
主送: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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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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