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有关镇乡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根据《文物保护法》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公布如下:
一、王氏永思祠
保护范围:建筑群本身(包括仪门戏台、正厅及两侧看楼)。
建设控制地带:建筑群以外50米范围内。
二、皇渡桥
保护范围:桥体本身(含两侧引桥)。
建设控制地带:南至104国道线;北至引桥外20米范围内;东、西桥身外50米范围内不得挖沙取石。
三、善政乡主庙
保护范围:整组建筑群。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各50米范围内;西、南各至水坑。
四、吴氏乡贤祠
保护范围:整组建筑群。
建设控制地带:南至溪;东至信用社;西、北两面各30米范围内。
五、南洲宋井
保护范围:宋井本身及四周护栏地面。
建设控制地带:宋井外四周30米范围内。
六、章
保护范围:整组建筑群(包括门廊戏台、正殿、后殿及两侧看楼)。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停车场;南至公路;西、北各30米。
七、大庆桥
保护范围:桥体本身(含两侧引桥)。
建设控制地带:南、北引桥外20米范围内;东、西50米范围内不得挖沙取石。
八、溪西何家祠堂
保护范围:建筑群本身(包括仪门戏台、正厅及两侧看楼)。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学校操场;南至卵石路;西至教学楼;北50米范围内。
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办,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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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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