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现公布《新昌县2008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二、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是各采购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依据,采购单位要结合部门预算全面实施,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对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