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2007年我县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一年来,在各镇乡、街道和县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保财险新昌支公司等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全县有119517户农户参加保险,参保面达91.27%,共收取保费119.5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共向451户受灾农户支付赔款202.9万元,对帮助受灾农户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起到了很大作用,走出了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救灾工作新路子。事实证明,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一件利国利民、安定农村社会,促进“三农”建设的大好事。为做好2008年度全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不变。2008年度全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总体要求仍按《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6]50号)办理,实施办法、政策对象、领导体系、补助标准不变。同时要坚持“惠民、富民”的宗旨,努力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农户自愿参保积极性提高,确保参保比例比上年增加,确保参保任务在春节前完成。
二、提高思想认识。全县上下要把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作为全面构建我县新型农村保障体系和政府关注民生的重要内容来抓,把这项工作建设成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重要意义、保险方式和政策措施,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县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保新昌支公司等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畅通合作渠道,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镇乡、街道要明确领导职责,落实专人,分片包村,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和承保工作。
三、提高服务质量。人保财险新昌支公司要总结完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大面积灾害理赔处理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全面、合理地掌握和处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大面积灾害事故,提高理赔质量,加快赔案处理速度,为受灾农户提供更快捷、更方便、更优质的理赔服务。
四、强化责任考核。县政府将继续把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纳入镇乡、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范围。各镇乡、街道要把这一工作纳入对村主职干部的考核范围,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检查督促。县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尽心尽力抓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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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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