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充分整合和利用学校体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身需求,现就学校现有体育场所向社会开放工作,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目的,切实加大学校体育场所向社会开放的力度,加快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让广大市民就近健身、锻炼,推进我县省体育强县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做到开放制度化、管理规范化、工作高效化。建立学校与乡镇、街道共同参与、互动发展的机制,形成全民健身的体育氛围,创造人际关系和谐、文明风气充溢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组织实施
1、开放范围
学校体育场所向社会开放应遵循安全有序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逐步开放。首批开放的学校体育场所为:城关中学、实验中学、南瑞实验学校的室内球场,城东小学、南明小学、七星中学的室外运动场。待条件成熟后,再分批公布其他开放的学校体育场所。
2、开放时间
学校体育场所开放应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采用定时开放形式,原则上开放时间为双休日、寒暑假及星期一至星期五(18:00—21:00)定时开放(寄宿制学校可另行调整)。各校场所具体开放时间由教体局与有关学校商定,并向社会告示。
3、开放对象
有行为责任能力且持有“校园健身卡”的居民(村民)和持有有效学生证件的在校学生。
4、开放费用
根据实际,学校体育场所开放采用有偿与无偿两种模式。室内球场实行适当的有偿服务,室外运动场无偿开放。开放中涉及的相关经费由县财政定额补助,原则上对免费开放室外运动场的学校一次性补助校区隔断、边门改造等经费10万元;每年补助室外运动场开放学校人员经费、设施维护、维修、设备增添等经费3—5万元;按实补助社区办证经费。在活动期间,属人为损坏活动设施和器械的,应照价赔偿。
四、部门职责
1、教体局
⑴全面掌握全县学校体育资源对外开放的基本情况,汇总各学校开放的管理制度、开放项目、开放时间等情况。
⑵不断探索和解决在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倡导并组织志愿者参与开放场地的管理工作。
⑶会同街道、相关社区、学校细化开放细则,对健身准入、开放时段、有关要求等在细则中加以明确。
⑷制订学校体育资源开放考核细则及奖励办法,组织做好总结评比、表彰奖励等工作。要把学校体育场所开放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
2、公安局
做好辖区体育场所开放时段的治安问题处置工作。
3、财政局
做好学校体育场所开放工作经费补助预算,及时下拨有关经费。
4、乡镇、街道
⑴全面落实辖区内学校体育资源向社会开放的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提高辖区内的体育资源利用率,协调处理本乡镇、街道学校体育场所开放活动中的有关问题。
⑵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社区(村)居民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教育居民自觉遵守活动规则,文明活动。
5、开放学校
⑴建立本学校场所开放领导小组,以资源共享、环境共建为宗旨,文明有序地开展活动。
⑵对开放的场所落实专人管理,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严格门卫制度。门卫值班或管理人员要做好活动人员的登记工作,记录会员参加活动情况,记全“开放日志册”。
⑶各开放学校要在学校门口明显位置悬挂“学校体育场所开放告示”,明示出入手续和相关权利义务及有关收费标准。
⑷积极鼓励本学校有体育特长的人才担任兼职辅导员。
⑸及时地维护设备、设施,确保场地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⑹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开放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6、社区(村)
⑴社区(村)要指定专人负责学校体育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具体承办本社区(村)参与活动的人员登记,健身卡发放,引导居民(村民)自觉参加安全责任保险等工作。
(2)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会员注意运动安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设备设施,注意个人卫生习惯,不带有果壳的食物进入学校活动场所,不大声喧哗,保持活动场所的文明整洁和有序。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体育场所对外开放工作是顺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多元化群众体育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县政府成立新昌县学校体育场所开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学校体育场所向社会开放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发改、教体、公安、财政、城管、乡镇(街道)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学校体育场所对外开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场所对外开放工作,有效缓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和群众健身场地设施不足的矛盾,为市民提供就近方便优质的体育健身设施。
2、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学校体育场所向社会开放是一项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综合性工作,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要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宣传开放工作,努力形成社会关心、群众了解、领导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学校体育场所开放工作健康、持续开展。
3、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体育场所开放学校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小组的工作制度、例会制度和人员进校活动守则、活动登记制度、开放日志等。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根据各开放单位的实际情况,在维护校园环境、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和建立学校体育场所开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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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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