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现将县监察局、县纠风办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五日
2009年纠风工作意见
县监察局 县纠风办
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我县今年的纠风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强信心、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强化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上取得新进展,为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进一步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中央和省、市、县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和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问题。督促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政策,切实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占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有效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进一步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
牵头部门:县农办。
责任部门: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农业局、林业局、水电局、国土局。
(二)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努力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完善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预警、处置体系。加强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完善食品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严控产品质量,严防安全风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牵头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局。
责任部门: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农业局、商贸办。
(三)以减轻就医费用负担为重点,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大力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试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销售。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医药价格监管,推行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和单病种限价,提倡合理检查、合理开方、合理收费,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健全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和“红包”等违法违纪案件。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城镇职工医保资金、城镇居民医保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牵头部门:卫生局。
责任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局、发改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四)以深化和完善免费义务教育为重点,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乱办班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落实。加快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化,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公平受教育的权利。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严禁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教辅材料征订、有偿补习班开办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等政策规定,认真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牵头部门:教体局。
责任部门: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
(五)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继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社保基金管理和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重点抽查和督察。健全和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控机制,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使用率,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对各类救灾、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加快建立救灾、扶贫资金监管体系,确保资金及时有效发挥作用。
牵头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公积金中心、民政局。
责任部门:财政局、审计局、人民银行。
(六)以落实燃油税费改革政策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认真执行公路“三乱”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公路无“三乱”达标摘挂牌制度,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勤执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抓好“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执行到位。加强“96520”公路“三乱”投诉举报电话平台建设,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及时查处“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牵头部门:县纠风办。
责任部门: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林业局、农业局。
(七)以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管。坚持行业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对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违规收费,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等问题,切实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牵头部门:发改局、民政局、工商局。
责任部门:财政局、审计局,有关公共服务部门。
(八)以清理涉企收费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继续开展涉企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涉企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减、免、缓、停”有关政策,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突出问题,确保中央和省、市减轻企业负担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牵头部门:发改局、监察局。
责任部门:有关涉企部门。
(九)以源头防范和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查处和惩治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结合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和金融等重点行业特点,加强行业规范,促进行业自律,认真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努力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全面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诚信记录机制、信息公开共享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推进和完善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制为保障的市场诚信体系,着力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牵头部门:县纠风办。
责任部门: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以深化行风评议为重点,进一步创新行风建设工作载体。深化“满意在基层”主题实践活动,组织企业、农村服务团广泛开展送信心、送政策、送服务活动。继续开展重点部门和基层站所行风评议活动,扩大评议范围,完善评议方法,加大评议结果运用力度。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民政国土资源和农业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专项活动。开展“群众满意干部”、“群众满意机关”、“群众满意站所”、“群众满意窗口”和“服务基层十大工作亮点”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在广播电台开办“局长在线”节目,邀请局办领导通过节目宣传政策措施、接受群众投诉咨询,搭建政府部门与企业、群众的对话平台。
牵头部门:县纠风办。
责任部门:行风评议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强化对本部门、本行业的监管和指导,切实承担起行业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相关责任部门要努力完成所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县纠风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拓宽监督渠道,运用群众来信来访、领导批办、网上举报、热线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渠道,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讲究监督方法,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检查与调研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三)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要把查处案件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有力手段,对企业、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并对有关责任人按照行政问责办法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建立和完善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在坚决纠正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把纠风工作寓于各项政策措施和业务管理之中,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的新机制,着力解决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深层次问题。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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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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