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绍住金新[2009]11号
服 务 承 诺
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能,改善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接受社会监督,特制订本服务承诺:
一、公开办事
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和业务操作程序在服务大厅予以公布。服务大厅设置公示墙和触摸屏电脑,摆放宣传资料,供职工了解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sxgjj.gov.cn和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www.xinchang.com动态更新宣传内容,及时将国家法规、上级文件和本县的政策向职工公布,开设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服务电话:16820678。
二、服务承诺
1.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到服务大厅咨询、办理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或电话咨询,第一个接触来人来电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主动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或来电,负责答复并为其解释相关提问,引导来访人办理业务。属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业务要及时解答和办理,不属于责任人经办的业务则负责联系和协调。
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前来咨询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单位经办员和职工个人,工作人员必须准确地、全面地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规定和要求。
3.实行“限时办结制”。
(1)咨询政策规定,在受理人员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当场答复。
(2)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凡符合贷款条件、手续齐备的,即来即受理,15日内审核完毕并通知申请人。
(3)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凡符合提取政策规定、资料齐备的,即时办结;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凡符合缴存政策标准、资料齐备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实行文明办公制
(1)着装仪表规范。注重仪容仪表,讲究外表修饰,不蓬首垢面,不袒胸露背;服装协调整齐,穿着朴素大方,打扮适宜得体。
(2)班前准备规范。打扫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办公室柜台整洁明亮;宣传材料摆放整齐,材料不齐及时补全。
(3)文明用语规范。做到称谓亲切,用语礼貌,态度热情。
三、服务标准
(1)主动热情。工作人员对来办事的职工群众要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2)挂牌上岗。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3)廉洁高效。工作人员应廉洁自律,不以工作之便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答复咨询时要耐心诚恳地解释,为服务对象提供快速、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服务监督
公积金服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集中上墙公示,自觉接受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有违背服务承诺的,实行责任追究。对于服务质量的投诉,经核实属实的,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罚。
业务咨询:86020991(窗口)、86261663(缴存)
86041433(贷款)
服务监督:86020200、86620919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
二○○九年五月六日
抄报:市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