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我县粮食安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并严格考核的意见》(浙委办〔2008〕90号)和绍兴市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09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绍市粮安办〔2009〕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新昌县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柴理明
副组长:张国伟 县府办
章伯才 县粮食局
成 员:林福祺 县纪委
张亚东 县委组织部
陈达军 县委宣传部
俞安平 县发展和改革局
王家贤 县粮食局
梁益鹏 县统计局
求伟兴 县商贸办
谢立民 县财政局
王满荣 县交通局
石德灿 县水电局
张德超 县农业局
潘国芳 县审计局
赵新建 县工商局
王志军 县国土局
何晓锋 县质监局
王立群 农发行新昌县信贷组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章伯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九年十月九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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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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