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加强和完善农民信箱建设,是拓宽农民信箱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率,进一步发挥其在指导农业生产、对接农产品产销、沟通社情民意等方面作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规范建设的通知》(浙农专发〔2010〕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做好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属性数据规范建设(简称农民信箱规范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建立健全农民信箱系统“三录一库”(即:农业主体通讯录、农技人员通讯录、农民信箱地区用户列表目录,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使全县用户登记信息规范率达到85%以上,实现注册用户属性规范化、农业主体分类集群化,确保农民信箱运行的高效性、信息的真实性、服务的针对性,促进农民信箱联络体系管理规范、服务升级。
二、建设内容
1.整理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全面核实我县所有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必要的属性资料,规范整理属性数据库内所有注册用户的登记信息。
2.建立完善农技人员通讯录。在整理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的同时,严格核实用户类别,把村级农技人员一律调整为“其他涉农服务人员”,并全面核实乡镇以上“农业技术人员”、“林业技术人员”、“水产技术人员”的所在单位、从事专业、职称等信息,根据用户类别自动形成农技人员通讯录,确保各地农技人员分类准确、规范完整。
3.建立农业主体通讯录。调查、收集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集团采购单位、农机作业(运输)大户和农家乐等六类农业主体基本情况,经农民信箱管理员筛选、录入,形成可全省共享的农业主体通讯录。
4.规范整理地区列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转移农业主体用户至所属地区,建立结构清晰、标准统一的地区列表,解决用户归类困难问题。
三、组织分工
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规范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由县农业局负责,承担业务培训、宣传推广和日常工作,各有关单位提供主体数据库初始数据,乡镇(街道)联络站负责核实主体数据库,村联络点负责核实注册用户数据。
四、工作安排
农民信箱规范化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2010年5月上旬至5月中旬)。根据省定工作部署与要求,制定我县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组织规范化建设动员会和专业培训,统一建设标准。加强宣传,提高用户配合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10年5月中旬至6月底)。实施工作以县为单位,乡镇(街道)为基础,行政村为单元,逐乡逐村进行。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10年7月)。按照县级自查、市级验收、省级审核与抽查的步骤,县农业局组织乡镇(街道)对口抽查,对照《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规范建设检查验收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工作,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做好工作经验的总结。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农民信箱规范化建设的认识,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注册用户信息排查、数据整理录入、应用培训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县、镇、村三级农民信箱联络体系要按照工作方案所制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加强培训,确保质量。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农户,加强规范建设过程中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确保收集和录入信息的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完整。要努力健全农民信箱联络体系队伍,积极组织开展信息员操作培训。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简报、印刷品等多种形式,宣传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规范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用户配合的自觉性。
3.加强研究,确保实效。针对农民信箱规范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农业部门要不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及时调整工作措施,研究解决调查、收集、录入、汇总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同时,要积极创新工作运行机制、综合评价机制、激励保障机制,研究探索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动态信息长效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努力把规范建设纳入常态化、制度化管理。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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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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