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现将县人口计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关于新昌县优生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新昌县优生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新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新昌县民政局
新昌县财政局 新昌县卫生局
新昌县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浙政发〔2008〕82号文件)、绍兴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优生促进工程的通知》(绍政发〔2009〕43号文件)、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优生促进工程的通知》(新政发〔2009〕58号)精神,更好地落实优生促进工程各项政策,强化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2年,全县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优生科学知识基本得到普及,新婚和待孕夫妇自我防范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出生缺陷预防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主要指标:
(一)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二)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达到90%以上;
(三)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70%以上;
(四)孕前优生检测率达到85%以上;
(五)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二孩的优生指导和服务率达到90%以上。
二、项目及流程
(一)婚前免费医学检查
享受对象:在我县登记的适龄结婚人员。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按照浙政发〔2008〕82号文件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项目,我县检查费用为每对261元(男:116元,女:145元)。
工作流程:由县婚育服务中心负责发放《新昌县优生促进工程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券》(见附件1),凡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新昌县优生促进工程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券》,到县妇幼保健所享受免费检查。
(二)孕前免费优生检测
享受对象:在我县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和《再生育证》的待孕妇女。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按照浙人口计生〔2009〕34号文件规定的检测项目,免费孕前优生检测费用为每例100元。
工作流程:由乡镇(街道)计生办或婚育服务中心负责发放《新昌县优生促进工程优生服务券》(见附件8),符合条件参加免费优生检测的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新昌县优生促进工程优生服务券》(见附件8),到县婚育服务中心或县计生指导站接受免费优生检测。
(三)困难家庭孕妇免费产前检查
享受对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重点优抚对象、其他困难家庭的孕妇。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从怀孕初次建卡到分娩,按孕前保健要求所开展的产前检查项目(包括产前检查、相关辅助检查及产前筛查等)。免费标准按照每人不高于1200元核定(包括产前筛查费用150元)。
工作流程:县妇幼保健所或各妇保定点乡镇、街道卫生院在孕妇保健建卡时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发放《新昌县困难家庭孕妇免费产前检查券》(见附件2),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孕妇凭三证(困难家庭孕妇免费产前检查券、本人身份证、生殖健康服务证)到县妇幼保健所进行产前检查。费用不足1200元的全额减免,超过1200元的超出部分由孕妇自理。如发现异常情况需转上级医院,所产生的检查费用凭发票到县妇幼保健所报销,总费用最高仍然按1200元核定。
(四)免费产前诊断
享受对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重点优抚对象、其他困难家庭的孕妇,经县妇幼保所确定需要进行产前诊断及第一孩为病残儿的再生育孕妇。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根据检查需要选择相应项目(三选二或三选一)——羊水穿刺、脐带穿刺、产前诊断B超。按实际产生费用给予免费,每人不超过1200元。
工作流程:凭本人身份证、民政部门发放的困难家庭有效证件,到县妇幼保健所接受孕期保健,县妇幼保健所确定需进行产前诊断的,发给《新昌县优生促进工程免费产前诊断服务券》(见附件3);第一孩为病残儿的再生育孕妇凭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第一孩病残再生育证明、生殖健康服务证,到县妇幼保健所领取《新昌县优生促进工程免费产前诊断服务券》(见附件3)。相关孕妇凭《服务券》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接受产前诊断,费用先由符合条件的孕妇自行垫付,凭发票再到县妇幼保健所报销。
(五)困难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困难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仍依照《新昌县优生促进工程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新卫[2008]145号)规定执行。
(六)产前筛查部分减免
享受对象:户籍在本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妇,或在新工作一年以上并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来孕妇。
检查项目及减免费用:产前筛查由二联筛查(110元)升格为三联筛查(150元),检查费用由政府每人补贴50元。
工作流程:县妇幼保健所或各妇保定点乡镇、街道卫生院在孕产妇保健建卡时凭孕产妇身份证、《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发放《新昌县优生促进工程产前筛查减免服务券》(见附件4),凭《新昌县优生促进工程产前筛查减免服务券》(见附件4),在定点筛查单位(县妇保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新康医院、城东医院,上述五家单位任选一家)享受50元的减免服务;其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困难家庭中的孕妇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需登记号码)产前筛查费用全免。
(七)病残儿免费鉴定
享受对象:户籍在我县,符合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条件的家庭均可享受免费病残儿医学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