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基层供销社、下属农资经营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09]4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浙政办发[2009]181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更好地体现供销社服务三农的根本宗旨,推进农资连锁经营,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推进农连锁经营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助推相结合,完善农资市场机制和培育农资流通主体相结合,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和扶优扶强相结合,加快形成农资连锁经营的现代流通体系,确保农资、农业安全、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功能,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鼓励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积极组织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各种所有制性质、各类市场主体加入农资连锁体系。加快培育和扶持具有统一采购、跨区域连锁配送功能的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鼓励其通过全资、参股、加盟等多种形式发展连锁经营网点,建立农资配送和供应网络。全县连锁网点达到120家左右,实现城乡全覆盖。农资配送中心配送率和市场占有率要达到全县的百分之七十以上。
二、推进农资连锁经营的工作措施
(一)规范农资连锁经营体系。连锁龙头企业和连锁网点门店实行采购、配送、标识、销售价格、管理制度“五统一”。充分发挥农资流通协会作用,制订行业自律公约,对外公开商品质量和安全承诺。标识、制度按统一样式在店内外上墙公布。探索建立农资经营网点的信用档案制度和质量保障赔偿机制。确保商品质量,降低经营风险。
(二)加快配送中心设施建设。配送中心作为全县农资连锁经营网络中的龙头企业,必须加快软硬件建设。构建信息、仓储、配送、运输、管理等现代化平台,使配送中心功能得到进一步提高,规模进一步扩大,以满足全县农资商品的配送并承担全县农资的淡季储备和应急储备。县供销社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配送中心的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政府的化肥淡季储备补贴资金。
(三)拓宽农资的服务领域。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和网点要变单纯的商品买卖为商品供应、技术咨询、防病治病、坐诊出诊、测土配方等多能服务。二年内,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连锁门店从业人员要通过培训考试取得“庄稼医生”资格证书,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连锁门店要设立“庄稼医院”。对验收合格的“庄稼医院”视情将给予5000-10000元的资金补贴。(具体标准另行下发)。
三、推进农资连锁经营的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连锁经营的重要意义。推进农资连锁经营,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农业安全、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农资供应是供销社的传统业务,在购销渠道、仓储调运、经营人才、经营网络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要发挥优势,构建农资经营新体系。要正视和把握农资流通体制改革带来的新挑战新机遇,转变观念、整合资源,打造和形成新的农资经营体系和格局,以适应供销社改革发展和农资流通市场改革放开的要求。
(二)诚信经营,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和门店,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恪守“以法经商”原则,倡导“以德经商”理念,杜绝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严禁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管理,接受和参与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活动。制订内部管理和经营制度,诚信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农资流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