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新昌县人民政府201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按计划要求,认真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后拟定文件草案。请将规范性文件草案并附起草说明及制定文件依据等相关材料,送县法制办初审,然后上报县政府。
计划外拟以县政府或县府办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原则不予接收,确有必要的须经县分管领导同意,并由提起机关提前30日将规范性文件草案等相关材料按规定程序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按计划制定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新昌县人民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新昌县人民政府201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草案起草 单位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报送草案时间 |
国土局 | 新昌县农村私人建房管理办法 | 2010年3月 |
钦寸水库指挥部 | 钦寸水库工程建设移民动迁、安置、补偿办法及实施细则 | 2010年3月 |
钦寸水库指挥部 | 钦寸水库工程建设土地征用办法及实施细则 | 2010年3月 |
钦寸水库指挥部 | 钦寸水库工程建设政策处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 2010年4月 |
民政局 | 新昌县地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 2010年5月 |
建设局 | 新昌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修订) | 2010年6月 |
建设局 | 新昌县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 2010年6月 |
国土局 | 新昌县节约集约用地有关规定 | 2010年10月 |
建设局 | 新昌县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 2010年10月 |
建设局 | 新昌县经济适用房销售细则 | 2010年10月 |
林业局 | 新昌县林权登记管理办法 | 2010年12月 |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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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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