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政办发〔2011〕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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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昌县
农村客运运价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农村客运运价调整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昌县农村客运运价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盛林炳
副组长:丁利平 俞 龙 施华南 王晓明
成 员:张欣良 严 岚 吕国军 求国安 张国伟
王小平 石永明 章 俊 潘超英 梁小平
李亚明 盛丽东 吕永伟 俞桂阳 石向东
王炳兴 王晓霞 吕德军 赵煜明 金泽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俞安平任办公室主任,王满荣任办公室副主任,杨镇洪、陈以云、李萌为成员。
附件:新昌县农村客运运价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公路 票价 领导小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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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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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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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昌县农村客运运价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
1.县府办:统一组织协调农村客运运价调整及相关事宜,下发《关于调整我县农村客运班车票价的通知》。
2.宣传部:负责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引导工作。
3.发改局:负责审核新昌县农村客运运价调整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做好运输成本的核算、站点的设置和里程的测量及运价调整后的实施。
4.交通运输局:负责制订新昌县农村客运运价调整方案、运输成本的核算、客运站点的设置、里程的测量和运价调整后的实施。
5.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交通秩序,对拦截车辆、阻碍交通、有意制造是非的视情给予劝阻、警告或强制措施。
6.财政局:继续负责对农村客运企业承担的学生接送车、区间车及县境内农村客运运价未调整前的补贴,并实行监督。
7.信访局:负责做好客运企业与群众的上访接待工作,并及时与上级信访部门沟通和联系,共同配合做好县境内农村客运运价调整方案的实施。
8.各镇乡、街道: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做好客运站点的设置、运价调整方案的宣传及各自行政区辖内客运企业、群众的稳定、劝阻、说服、教育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