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政办发〔201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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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201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8号)和《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72号)等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昌县201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
附件:新昌县201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计划表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农业 保险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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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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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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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46(附件:新昌县201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