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政办发〔201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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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依法行政、应急管理、政务督查、市长电话和县长信箱办理、电子政务等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
现将《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度依法行政、应急管理、政务督查、市长电话和县长信箱办理、电子政务等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2011年度依法行政、应急管理、政务督查、
市长电话和县长信箱办理、电子政务等
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县级机关、乡镇(街道)工作效能,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等专项工作要求,决定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机关各部门2011年度依法行政、应急管理、政务督查、市长电话和县长信箱办理、电子政务等工作进行考核。
一、考核内容
依法行政、应急管理、政务督查、市长电话和县长信箱办理、电子政务等工作。
二、考核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列入县级机关绩效考核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考核方式
1.自我评估。各考核单位对照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评,并将各项工作总结和考核自评情况于2011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府办。
2.分组考核。组成考核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踏看等方式进行。
3.综合评定。县府办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综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分和专项工作评比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2011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3.2011年度政务督查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4.2011年度市长电话、县长信箱和人民来信领导批
示件办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5.2011年度电子政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主题词:考核 细则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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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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