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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政办发〔2011〕13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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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昌县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新昌县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新昌县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推动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根据市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1〕41号)和《关于全面推进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绍市机号〔2011〕137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在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积极创新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区域监管网格化工作模式,完善监管工作机制,落实监管工作责任,规范监管工作方式,着力构建本地自生性的质量安全预防网和针对输入性质量安全隐患的拦截网,切实消除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隐患,积极预防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夯实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基层基础。推动基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制度,强化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网格监管员两支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监管基础。
(二)层层落实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网格监管员的工作职责,在积极履行职责的基础上协助、服务和推动基层网格化监管工作。
(三)完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的运行机制。在抓好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培训、工作通报、信息交流、工作考核等日常运行机制的同时,重点要全面推进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和隐患整改“闭环监管”制度,认真落实乡镇(街道)网格化监管重要问题联系反馈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食品生产质量安全。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1月上旬)
1.制定全县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
2.组织召开全县网格化监管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职责,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开展开好头、起好步。
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窗、黑板报、宣传标语、横幅等宣传平台,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食品安全工作、人人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中旬—12月中旬)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组建监管队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要求,以村(居)、企业为网格单位,以中心镇质监稽查中队为依托,分片设置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网格,抓紧建立以乡镇(街道)质监员、村(居)协管员、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员为主体的三级网格化监管队伍,细化监管任务、明确监管目标、落实监管责任。
3.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食品生产网格化监管员工作职责》、《片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层层签订《食品生产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制度》、《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制度》等工作制度和网格化监管工作程序。质监、卫生、工商、药监、农业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联动机制、责任机制、考核机制。
4.组织教育培训。各乡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员的教育培训,结合网格化监管工作需要,切实抓好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通过狠抓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基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
5.建立监管档案。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规模、生产条件、持证状况、风险等级、管理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6.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教育引导,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过程监控、出厂检验、缺陷召回等制度,签订《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生产源头食品质量安全。
7.实施网格监管。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按照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的要求,组织网格监管人员开展日常巡查,认真填写《食品生产企业巡查表》,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食品安全隐患整治程序,积极配合中心镇质监稽查中队“现场检查、记录隐患、通知整改、调查处理、消除隐患、复查确认、信息反馈”的巡查顺序和要求,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中旬—12月底)
1.总结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经验。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成工作总结材料,认真总结并及时整改,为完善全县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提供参考和帮助。
2.健全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切合实际的乡镇(街道)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长效工作机制,重点健全日常巡查、事故隐患闭环管理、人员培训管理考核等方面的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建工作班子,制订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要将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将具体任务和责任进行细化量化,逐级分解落实到各村(居)、社区,落实到各生产企业、落实到各监管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注重配合。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基层区域优势和部门职能优势,加强配合协调,整合监管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不断完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有关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督查指导,对一些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和推广,对工作推进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要不断改进。县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将分阶段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附:新昌县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主题词:食品 监管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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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办,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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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8日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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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新昌县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格化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柯 羽
副组长:张晓霞 县府办
何苏忠 县质监局
成 员:林福祺 县纪委
严 岚 县委宣传部
张锡中 县发改局
葛忠勇 县经信局
求伟兴 县服务业办
董朝阳 县教体局
陈 英 县科技局
吕 江 县公安局
谢立民 县财政局
杨日昌 县水利水电局
陈玉祥 县农业局
张劲松 县卫生局
许仲明 县林业局
俞其儿 县环保局
俞钰铭 县城管执法局
张晓岚 县旅游局
赵新建 县工商局
张林勇 县质监局
孔定洪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何苏忠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