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根据新委〔2011〕28号《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现就2011年“新昌县经济发展优秀人才”、“新昌县经济发展杰出人才”、“新昌县经济发展功臣”、“新昌县经济发展杰出功臣”、“特别奖”、“中小企业跨越奖”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条件
1.新昌县经济发展优秀人才
在本县注册登记,2011年度在本县销售收入超过3亿元,且入库税收超过上年的工业企业。
2.新昌县经济发展杰出人才
在本县注册登记,2011年度在本县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且入库税收超过上年的工业企业。
3.新昌县经济发展功臣
在本县注册登记,2011年度在本县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且入库税收超过上年的工业企业。
4.新昌县经济发展杰出功臣
在本县注册登记,2011年度在本县销售收入超过30亿元,且入库税收超过上年的工业企业;或者2011年在境内外上市的工业企业。
5.特别奖
在本县注册登记,2011年度在本县销售收入超50亿元,或者入库税收超3亿元的工业企业。
6.中小企业跨越奖
201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3亿元的规模企业(不包括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且当年在本县的入库税收超上年、销售收入首次跨越一定档次的,可参加中小企业跨越奖申报,具体分以下三个档次:①当年销售收入首次跨越5000万元的;②当年销售收入首次跨越1亿元的;③当年销售收入首次跨越2亿元的。
7.新办工业企业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