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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文件
新委办〔201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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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五个十大”项目管理
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五个十大”项目建设的通知》(新委办〔2012〕23号)精神,为加快城市品质提升、公共设施完善、工业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发展、现代商贸业态培育等方面的50项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2012年“五个十大”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列入新昌县2012年十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大工业投资项目、十大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十大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十大服务业建设项目责任部门和配合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工程管理及日常推进工作情况。
三、考核奖励
设奖励资金60万元,其中十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励20万元,十大工业投资项目、十大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十大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十大服务业建设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由牵头部门负责考核,按照考核得分情况,奖励责任部门和配合单位,奖金的20%奖励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其余奖励给有功人员。同时获得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优胜奖的单位,取最高额奖励,两者不重复计奖。
四、其它
项目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安全事故的,均取消该项目的全部考核得分。项目责任单位管理人员在项目建设监管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酌情扣分。
本实施细则分别由“五个十大”牵头部门县发改局、经信局、农办、现代服务业办负责解释。
附件:1.2012年十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十大社会事业建
设项目考核计分办法
2.2012年十大工业投资项目考核计分办法
3.2012年十大农业农村建设项目考核计分办法
4.2012年十大服务业建设项目考核计分办法
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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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2012年5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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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46(附件3:2012年十大农业农村建设项目考核计分办法.wps
附件下载:46(附件2:2012年十大工业投资项目考核计分办法.wps
附件下载:46(附件1:2012年十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十大社会事业.wps
附件下载:46(附件4:2012年十大服务业建设项目考核办法.w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