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政办发〔201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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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
新昌县政务信息考核及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2012年新昌县政务信息考核及质量评价办法》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2年新昌县政务信息考核及质量评价办法
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政务信息工作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与评优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二、考核范围
被县政府办公室《今日政务》、《政务信息》等录用的信息;上报市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及被市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处刊物录用的信息。
三、考核办法
信息考核根据政务信息质量基本任务(见附件1),按照政务信息分值标准(见附件2),对上报和录用的信息每季度由县政府办公室发文通报,年终予以考核,完成基本任务的为达标单位,并按照绩效考核设定的信息考核分得分;完不成任务的,则在绩效考核中扣分;被评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在绩效考核中酌情加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单位当年评优资格:连续2个月不报送信息;2次未按要求完成重要约稿任务;瞒报、漏报或迟报紧急信息。
四、评优项目
(一)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评选范围为政务信息达标单位,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中评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二)优秀政务信息工作者
被评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分管领导或政务信息工作者(每单位限一名),为优秀政务信息工作者。
五、通报表彰
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政务信息工作者由县政府办公室发文通报表彰。
六、其他说明
《今日政务》为定期刊物,工作日每日一期,以刊登动态类信息为主,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政务信息》为不定期刊物,以刊登专报类信息为主。
附件:1. 政务信息质量基本任务
2. 政务信息分值标准
主题词:文秘工作 信息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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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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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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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政务信息质量基本任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信息质量达标分200分。
二、县府各部门
(一)发改局、统计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电局、农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旅游局、钦寸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工商局、质监局、人民银行,信息质量达标分200分。
(二)现代服务业管理办公室、商务局、司法局、规划局、林业局、计生局、城管执法局、水务集团、药监局、行政服务中心、文广局、招投标办、高新园区、新昌工业园区、国税局、国土局、供电局,信息质量达标分100分。
(三)其他部门信息质量达标分50分。
附件下载:46(附件2:政务信息分值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