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政办发〔201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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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下达201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72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昌县201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2012年度,按照《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调整保费补贴比例的通知》(浙农险办〔2012〕3号)精神,调整小麦、能繁母猪、生猪险种的保费补贴比例。
附件:新昌县201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计划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下载:47(附件:新昌县201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