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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职能移交...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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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政办发〔20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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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新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第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新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

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整合移交工作,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根据绍政办发明电〔20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动力,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建立“城乡统筹、资源整合、政策接轨、统一管理”的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为目标,按照“整体划转、平稳交接、逐步整合、有序推进”的工作要求,推进新农合管理职能顺利移交,实现城乡医保资源的有效整合。

二、基本原则

(一)稳妥有序的原则。移交工作相关各方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全局观念,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积极稳妥地做好新农合管理职能的整合移交工作,确保移交期间工作不断、队伍不乱、政策不变和待遇不减。

(二)整体划转的原则。原由县卫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工作移交县人力社保部门管理,现承担新农合管理与经办工作的机构和人员随管理职能调整一并划转,做到“编随事定、人随事走”。

(三)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先机构整合、后政策并轨的原则,分步实施新农合管理职能的整合移交工作。整合移交期间,保持现有政策体系和待遇标准不变,保持原经办和基金管理制度不变。

(四)规范操作的原则。建立规范的交接程序,新农合管理的文件档案、表证账册、经办管理的软硬件和数据等材料和物品要登记造册、规范移交,防止资料散失。加强基金审计,做好基金的移交和管理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三、工作方案

(一)建立工作机构。县政府成立新农合整合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发改局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县发改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县医改办),负责新农合整合移交的组织协调。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合力推进新农合管理职能的整合移交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做好新农合管理职能和机构、人员的移交工作;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做好新农合管理职能和机构、人员的接收工作;民政部门配合做好民政医疗救助管理系统网络设备的管理交接工作;编委办负责做好卫生局、人力社保局机构职能调整和新农合机构、编制的划转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相关人员经费预算调整、新农合基金移交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做好新农合基金的移交审计工作;档案部门负责指导做好新农合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三)具体移交事项。

1.管理职能移交。县新农合行政管理、报销结算等职能由卫生部门移交人力社保部门,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新农合的指导、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

2.机构、人员、资产移交。承担新农合管理工作的机构、人员、资产以及相关资料,随职能由卫生部门同步移交人力社保部门管理。具体移交内容:一是承担新农合管理与经办工作的机构、人员;二是办公设施、网络设备等资产;三是业务财务档案,包括国家、省、市和本县有关新农合的政策法规及相关资料,全县历年新农合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统计报表、数据信息等各类档案资料。

3.基金移交。审计部门组织对新农合基金进行移交审计,新农合基金审计完成后,由卫生部门移交人力社保部门管理。

4.时间要求。20124月底,全部完成新农合职能、机构、人员、资产、基金的移交工作;自201251日起,县人力社保局履行全县新农合管理职能,负责全县新农合管理工作。

附件:新昌县新农合管理职能移交工作任务分解表

主题词:医疗 职能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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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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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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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43(附件:县新农合管理职能移交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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