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新昌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第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新昌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把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摆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位置。完善政策措施,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切实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全县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问题。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惠民利民。强化政府在规划、政策、监管和投入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实现人人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创新机制,综合推进。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通过采取“一减两调一补”(即:减少药品费用,调整医疗服务收费,调整相关医保政策,适当增加财政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投入)等综合措施,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
——积极探索,稳步发展。因地制宜制订具体方案,探索改革的有效形式和办法。不断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增长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确保公立医院稳步健康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考核管理、联动协作、内部管理激励等四大新机制,使区域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医疗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以药养医机制根本改变,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有效调动,医疗费用得到合理控制,医疗质量安全更有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实现人人享有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
1.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全部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全县公立医院总控药品目录,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增补药品)和医保甲类药品,控制使用其它药品,合理确定各类药品目录比例。公立医院要严格使用总控药品,合理设定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药品)、医保类药品以及非医保药品在公立医院的配备比例。坚持合理用药,公立医院药品销售金额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控制45%以内。在实行以省为单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采购机制,进一步降低药品、医疗器械(耗材)支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2.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医疗服务的收费结构。按“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在合理控制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和出院病人均次医疗费用、业务总收入增长幅度的前提下,参考2010年药品差价以及药品实际招标价格下降幅度,按照增减平衡原则,提高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床位费,调整方案经市物价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必须与医保、卫生、财政政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不得超过药品差价总量,不得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
3.发挥医保政策调节作用,引导病人合理就医。实行药品零差率后,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因政策调整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现赤字的,由财政予以保障。扩大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本县公立医院、外地医院的就诊报销比例差距,引导病人合理就诊。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结算制度改革,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多种结算方式的改革,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4.增加县财政对公立医院的补助,体现政府职责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合理安排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人才培养、重点学科发展、养老保险等“五金”事业人员单位缴费补助、离退休人员费用补助、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日常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支农、支援社区等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对中医事业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对公立医院因基本建设等形成的历史债务建立多方参与的多渠道化解机制,确保公立医院稳步健康发展。
(二)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
1.完善院长负责制。突出院长职业化管理能力的培养,建立医院院长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院长问责制度。认真落实院务公开,促进医院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2.完善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全面建立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成本控制、群众满意度等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优先提高临床一线护士和医生工资待遇水平,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3.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加强医疗费用的控制管理,推广医院精细化管理和全成本核算,切实加强医院运行成本控制,提高运行效率。严格执行新《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落实和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医院成本管理,提高资产的共享程度和利用效率。
(三)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的龙头和纽带作用
1.有效科学配置区域医疗资源。逐步优化医疗机构布局和结构,重点加强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二家公立医院建设,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及发展规模,县人民医院侧重发展西医优势学科,着重提高危急重症、疑难杂症的救治能力;县中医院侧重发展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学科,提高慢性病、常见病医疗服务能力和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指导能力。进一步完善县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的运行机制,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我县卫生资源的统筹配置。
2.继续推进县乡卫生一体化。在总结县级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大力推进县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纵向合作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分工协作机制,通过开展适宜技术培训、接受基层医务人员免费进修学习、联合举办学术活动、定期派驻专家带教等举措,加大对口帮扶力度,促进人员、技术、管理等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水平,完善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发挥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和效率。
(四)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新机制
1.严格医疗费用管理。加强医疗费用的控制管理,通过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检查和治疗行为、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等综合措施,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总量、业务总收入增长幅度以及患者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等项指标。县财政另设专项资金,由县卫生局会同财政局对公立医院均次费用和药品占比进行双控考核。
2.加强医疗行为管理。严格执行人员、技术、设备准入标准,通过实施单病种质量控制、临床路径和处方点评等管理措施,引导医务人员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规范临床抗菌药物应用行为,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加强中医诊疗服务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中药饮片价格的过快上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重点管理好病历书写、手术安全、医院感染和急诊急救等工作。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严格县级医院人员准入,医务人员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县级公立医院每年遴选不少于15名骨干医师或者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对口的三级医院进修学习。积极培养县域内学科带头人。加强全县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学历提升,鼓励县级卫技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以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工程,包括远程治疗会诊系统的建设、医疗服务一卡通、与居民健康电子档案的互联互通等。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逐步建立公立医院之间互联互通机制,构建便捷、高效、共享的医疗服务信息平台,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全面改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
1.实施惠民便民措施。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创建活动,围绕降低就医费用、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感受等,通过错峰服务、分时段服务、自动叫号服务以及门诊刷卡付费等便民举措,缩短群众就诊等候时间,努力缓解群众看病就医矛盾。积极推行预约挂号诊疗及双向转诊服务,加强便民简易门诊,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加强临床护理规范管理,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医疗志愿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收费项目公示和费用查询等制度。
2.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质培养、法律法规和职业素养教育,促使广大医务人员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尊重患者、理解患者,主动为患者着想。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方的知情权、同意权、选择权。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认真解决患者投诉。健全医德医风管理制度体系,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晋升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等年度考核相结合。持续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3.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落实《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及《医疗机构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时有效处理患者投诉和医疗纠纷,多途径缓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院正常秩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安排
1.实施范围。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均列入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试点单位。
2.实施步骤。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从2012年开始,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统一思想,制定方案(2012年3月30日前)
总结2009年以来我县实施医改的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精心测算数据,不断深化认识,统一改革思想,制订、出台《新昌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
第二阶段:实施启动,稳步推进(2012年3月31日—2012年11月)
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出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的公立医院改革措施和目标,并在综合试点改革的基础上,探索改革经验,总结改革成果。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巩固提高(2012年12月)
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力求试点工作在难点上有进展、重点上有突破、亮点上有特色。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重、难度大,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由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发改(物价)、财政、人力社保、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成员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发挥作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工作。
2.加强部门配合。县发改部门负责将公立医院的发展列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财政部门依据科学、公开、规范、透明的原则确定财政补助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公立医院的收支监管。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医保支付方式的调整,同时加强对公立医院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制定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配套文件,细化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合力,确保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
3.加强舆论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妥善处理好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为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主题词:卫生 医院 改革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