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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2012〕25号
东茗乡关于印发《东茗乡农产品质量
安全百日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及有关单位:
现将《新昌县东茗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东茗乡人民政府
主题词:农产品 质量 行动 通知
抄送:县农业局
2012年5月18日印发
东茗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大行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农产品生产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切实保障我乡农产品消费安全,根据县农业局《关于印发新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检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百日大行动,广泛宣传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规范农资经营和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及时消除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兽药以及滥用抗生素现象,坚决遏制农产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使我乡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显著加强,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举办7期农技培训班
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提升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科技意识。以举办茶叶2期、水稻2期、红薯1期、农机1期、村农业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员、种植大户、合作社及农资经营户1期为重点的农技知识培训,开展无公害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三品一标”基地建设、农业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着力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
(二)开展50批次农产品定性检测
开展农产品定性检测工作,全乡抽样送检不少于50个批次。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加强产业、领域的整治,切实发挥监测结果的预警、引导、震慑和倒逼作用。
(三)全面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0家
1.农药。以禁用限用农药为重点,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生产行为,是否存在擅自修改农药标签行为,是否存在生产假农药(添加禁用限用农药成份)行为;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经营禁用农药的行为,农药进销台帐是否建全,农药零售商店销售限用农药是否告知用户使用范围等。
2.兽药。以瘦肉精、硝基呋喃代谢物、孔雀石绿等禁用限用兽药及假兽药为重点,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生产行为,是否存在违法销售兽药原料药的行为;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经营禁用兽药的行为,是否存在经营假兽药行为,是否存在违法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行为,兽药进销台帐是否建全等。
3.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以饲料原料及违法添加为重点。饲料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动物原性原料是否合法,在饲料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直接添加兽药和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饲料使用单位重点检查饲料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添加兽药和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4、种子及其他农业投入品。种子着重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肥料着重查处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5、农机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茶机生产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情况,产品的安全生产性能,茶机销售时对用户的安全炒制知识培训情况。检查农机维修经营单位内部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维修记录、零配件使用、维修质量、是否违规维修报废拖拉机等情况。
(四)排查安全隐患并签订农产品种养企业致消费者承诺书30家
乡村两级对全县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可能存在的农产品安全隐患进行实地排查,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三品一标基地和规模种养殖大户为必查单位,在排查的同时由生产单位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诚信守法意识,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安全。隐患排查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
种植业:检查5家生产基地,实地检查生产基地、投入品仓库、生产记录档案等内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超范围不合理使用保鲜剂等行为。
畜禽养殖业:检查4家以上较大养殖场,实地检查养殖基地、饲料仓库或饲料加工车间、无害化处理设施、生产记录档案等内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问题。
(五)培训乡村农业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员49名
充分发挥联系村指导员作用,通过进村入户,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对各村农业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开展面对面指导和培训,努力培植一支懂技术、有责任心的农业安全生产技术指导人员队伍。培训村级农业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员19名、合作社及种养殖生产企业农业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员5名以上。通过指导员队伍,及时指导和监督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努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下旬)
各村有关单位要结合本村本单位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方案。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黑板报、宣传册等工具,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顿阶段(5月1日至7月20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提出的工作要求,全面排查辖区内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对排查中掌握的存在隐患的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单位,特别是涉及产业或系统性的隐患风险,要重点进行检查整顿。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20日至7月25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整顿工作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百日行动工作有序开展,乡成立由宋琪任组长,陈志勇、杨春园任副组长,工商、供销负责人及乡相关职能办主任为成员的“百日大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确保本次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确保实效
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查处。对大行动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单位、农资经销商、企业,必须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正面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举措及取得的成效,提振消费信心。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解读,引导健康消费理念。要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96317”和农业执法举报电话“12316”和有奖举报制度的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研究和核查处理媒体反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四)积极探索,构筑长效机制
要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引导企业和合作社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加大品牌标识的应用。同时,强化乡、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逐步使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重心下移。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从5月中旬开始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情况须报送乡经济发展办。涉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要随时报送。 (联系人:王钦君,联系电话:8605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