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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委〔2012〕17号
东茗乡2012年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乡机关运行机制,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更好地调动积极性和发挥能动性,确保2012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结合本乡实际,制订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乡政府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考核分月考、年考两步进行。
(一)月考
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出勤和工作实绩等内容。月考标准分为100分。
1、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 5分)
(1)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服从全乡工作大局。
(2)严格执行乡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和机关干部行为规范。
(3)严格遵守乡党委政府各项规章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利用职权为本人和他人谋私利。
(4)工作服从安排,责任心强,搞好本办(中心)同事及其他办公室的团结协作,文明办公、礼貌待人。
如违反上述规定酌情扣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影响的,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另行处理。廉政建设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
2、出勤(5分)
(1)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在检查中发现迟到、早退及进行娱乐活动的每次扣3分,超过3次(含3次)取消本月考核资格。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办私事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2)按规定严格遵守值班住夜制度。值班原则上不得请假,若确有特殊情况的,需做好调班工作,无故不参加值班或擅离职守,发现一次扣2分。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和公出一天及以下,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核,乡主职领导审批。领导班子成员因病、因事请假和公出由乡主职领导审批。
具体手续一律到办证中心办理,所有公出、请假、值班调换均以书面手续为准。未办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凡是不请假未上班者一律作旷工论处,旷工一天取消本月考核资格。无故旷工二天及二天以上者,除取消本月考核资格外,年终不参加评优。
(4)按时参加乡组织的各种学习和会议,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
上述四项扣分不包底。
3、星期三制度(10分)
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周三未驻村或被人举报不在岗、不遵守纪律,经乡查实的,每次扣5分;被县查处不遵守驻村纪律的每次扣10分。
4、联系村工作(60分)
基层党建(10分):
(1)督促村开展党员日常活动。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督促所驻村规范开展党员活动日、无职党员设岗定职、党员民主评议、村干部民主评议、“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工作,如活动开展不正常,缺一项或记录少一次扣1分。
(2)推行“三分四步法”,协助村继续深化完善打通农村党员“进出口”通道工作,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完善农村党员亮分制管理,不规范或工作不到位的,视情扣1-3分;扎实落实农村党员发展“分色预警”机制,如所驻村连续2年未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在年底最后一个月扣2分,连续3年及以上未发展新党员的,在年底最后一个月扣5分。缴纳党费不及时的,酌情扣1—3分;没有指导督促实施党员发展全程公示制的,因发展党员程序问题,引发上访事件的,酌情扣1-3分。认真做好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的管、学、用工作,并做好记录,否则扣1-3分。
(3)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指导督促所驻村严格执行村两委工作制度、重大村务公决制度并做到程序到位,记录齐全,达不到要求每一起扣1分。定期召开两委例会,并按规定抓好党务村务公开工作,没有按时通知村干部参加会议及通知后村干部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议的每次扣1分,及时协调村主职干部之间的关系,不出现工作被动局面,出现一起扣1分;扎实做好群团妇等工作,否则视情扣1-3分。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所驻村切实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未开展该项活动或无星级的,该项不得分。“三大交易”按规定实行招投标,按规定应招投标而不进行招投标的,本项不得分。协助村抓好“零招待”制度的执行,否则视情扣分。协助村做好村务公开工作,按季做好村务公开工作,未按时公开的每次扣3分。
(5)加强档案管理,认真做好“民情档案”。各类资料及时归档,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或对所驻村档案管理指导不力的扣1-5分。准确及时上报由乡党委、政府统一布置的各类报表,迟报一天扣1分,每项扣分不超过5分。
(6)做好党报党刊征订工作,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扣2分。
经济建设(15分):
(1)扎实落实农民增收措施,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否则在年底最后一个月视情扣1-3分;扎实抓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和村集体经济增收工作,未完成任务的扣2分。
(2)切实抓好农村财务和三资管理。督促村主职干部和村财务人员按规定结报,未按要求结报的每次扣2分。
(3)积极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不完成的扣1-3分。
(4)做好动植物重大疫情防控和免疫工作,凡出现疫情漏报、瞒报或防控不力等情况的扣2分。
(5)重视安全生产,做好水利、森林、交通、消防、矿山、农机等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责任。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或较大森林火灾的每起扣3分以上,出现重、特大事故按事故性质扣分,扣分不包底。
(6)指导督促所驻村抓好劳动力培训转移和社会保障工作,未按时完成的视情扣1--3分。
(7)做好节能降耗、有序用电、电气化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否则视情扣1--3分。
村镇建设(15分):
(1)抓好土地管理工作。出现违规建房事件未按时得到处理的每件扣3分;未完成农村困难住房建设任务的扣3分;未完成农房产权登记工作的视情扣1-3分。
(2)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未监督村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在月检查中列最后3位的,分别扣1、2、3分。
(3)抓好创建与生态环保工作。协助所驻村抓好生态村创建和环保工作,及时解决污染纠纷,否则视情扣1-3分。
(4)协助做好公路建设管护与公交网络建设,否则视情扣1-3分。
社会管理(20分):
(1)抓好联系村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婚检率、孕检率、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决定率、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结案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县下达的考核要求,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出现计划外生育的,当月每例扣10分(往年计划外生育今年发现的,扣原联系村干部每例10分)。
(2)指导督促所驻村抓好民政、征兵工作。做好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的社会救济工作。加强殡改宣传,发挥公墓点作用,杜绝乱葬乱埋现象,出现违反规定的每例扣1分。
(3)积极抓好所驻村的科技、科普、文化、教育、体育等精神文明建设,并认真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未完成一项扣2分。
(4)进一步加大所驻村的公共卫生、药品、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的监管力度,否则视情扣1-5分,如出现重大事项未尽职责扣分不包底。
(5)扎实做信息、督查、应急管理等工作,否则视情况扣1-5分。
如未达到上述要求,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有关责任人当月考核奖。同时,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根据所承担的领导责任,酌情扣除考核分。
5、突发性、阶段性工作(20分)。所在村出现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事态,否则扣10分。全面完成乡党委、政府的各项全局性、阶段性和月中心工作任务,完不成的按考核要求扣分。
6、附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水利建设:工程款在10--50万元的,加1分;50万元以上的,加2分。
美丽乡村建设: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的,加1--3分;完成省、市、县中心村建设任务的,分别加1--5分。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复垦每新增一亩土地加1分,台地开发20亩的加1分,20亩以上的,每增加10亩再加1分。
其他重大实事工程,由考核组视情加分。
综治信访:考核办法具体另行制订。
(二)年考
由每月月考、完成县岗位目标责任制情况、村主职干部考核和领导掌握四部分组成:
1、月考占30%,按每月考核结果累计折算;
2、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占40%。各项工作都以年终县有关部门考核结果为依据,相应计分,即C类乡镇考核的项目中,各线列全县考核前2名的,分别每人加2分、1分;列最后2名的,各线每人分别扣2分、1分;
3、所联系村主职干部考核占20%。按所联系村主职干部岗位目标考核结果折算;
4、领导掌握占10%。
5、加分:
(1)本职工作被县级、市级及省级有关部门评为先进个人的,分别加1分、2分、3分,不重复加分。
(2)凡当年被县级部门评为先进集体的,所属办(或线)每人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
(3)创新工作得到县级以上部门肯定并加以推广的加1—5分,年终经申报由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每人总加分不得超过10分。奖励时间以各有关部门发文时间为准。
三、计奖办法:
(一)月考
1、资金来源:乡长奖励资金拨出1400元/人,其中400元/人为综治信访专项考核,按季考核。
2、月奖计算方法:各工作人员,按实际得分计算月考,其中联系村部份计分和扣减分按各村系数比例计算即联系村得分×村系数,实际得分在60分以下的取消月考资格,计算公式:1000元×各同志得分÷100+综治信访考核=各同志奖金。
联系领导的联系村部分得分为所联系村得分的平均分,乡党政正职得分为党政副职月考平均分。
各村奖金考核系数如下:前后坪、黄潭为1.0;马安山、东芝、下岩贝、章黄山、康庄、白岩、上来、后金山、石下坑为1.1;里王、后岱山、东丰坑为1.2;东茗为1.3。
乡党政正职月考享受基础奖2.0的考核系数,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享受基础奖1.6的考核系数,中层正职(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司法所所长、办公室主任、总会计、财政办主任、残联理事长)享受基础奖1.3的考核系数,中层副职享受基础奖1.1的考核系数。
特殊情况的处理。钦寸水库工作人员(分管领导除外)月考享受机关干部(无系数)的平均奖。公伤休假15天以上得各工作人员月平均分计奖;病假2天扣1分、事假每天扣2分;病、事假当月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不发当月奖金;产假列入考核,不发乡部分月考核奖。旷工一天以上、有其它严重违法或工作严重失职者取消月考资格。
(二)年考
1、奖金:由乡党委政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实绩确定奖金总额;
2、考核系数:年终考核系数按县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计奖:按实际得分计算年终奖,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各同志奖金=奖金总额÷总分(不包括年考中第5条加分)×各同志得分(不包括年考中第5条加分)。年考中第5条所加分,按每分所得奖金再另行发放奖金。
4、扣奖:在领导干部“积分制”绩效考核中,乡党政正职列全县最后一名的,扣全体机关干部年终奖基数1000元,党政副职列全县相应线最后一名的,所该领导分管工作所涉及相关人员扣年终奖基数500元,按年终奖相应系数扣奖。包村工作列全县最后3名的,扣所包村领导和联系村干部800元,列全县最后4--10名的,扣以上人员500元。每位机关干部扣奖最高不超过1500元*年终奖系数。
5、绩效考核列全县前列的,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奖励。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年终考核奖
1、当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累积旷工3天以上的;
4、工作表现不好,考核为不称职的。
四、考评小组
组 长: 俞桂阳 宋 琪
副组长: 胡立土
成 员:吕海云 蔡志平 张言强 吕玉琦 王永晖 陈志勇 杨春园
五、本考核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共东茗乡委员会
东茗乡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抄报: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