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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委〔2012〕16号
东茗乡2012年宣传信息工作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全乡机关工作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的写作热情,提高写作水平,做好本乡的新闻舆论宣传工作。经乡党委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全乡机关工作人员和大学生村官。
二、投稿范围:各级宣传媒体、刊物。
三、奖惩办法:
1、党政办每个月在县级以上纸质媒体、重点刊物上发表报道信息任务数为5篇,其他各办每个月发表任务数为1篇,没有完成任务的办公室,相关人员在当月月考中各扣1分。
2、35周岁以下的机关工作人员,每人每周至少写一篇宣传报道,未完成的每次月考扣0.5分;每人每月必须有一篇正面报道在县级以上纸质媒体、重点刊物上发表,没有发表的人员月考扣1分。
3、在县级纸质媒体投稿并被录用的每篇奖25元,市级的奖35元,省级的奖85元,全国级的奖150元,被县广播电台录用的,每篇奖励5元。发表字数在500字以上的,每篇分别再奖励10元、30元、50元、150元。在《新昌信息》、《新昌动态》、《政务信息》、《今日政务》发表的,奖励同等。其他各线信息发表的,每篇奖10元。
4、奖励办法:
(1)、同一人撰写的同一内容被不同媒体重复采用的,按刊发媒体最高级别档次计奖,不重复计奖。
(2)、由通讯员主要撰写,经新闻媒体记者进行修改并共同署名的,通讯员得该稿件全部奖金。
(3)、由两名及以上通讯员共同撰写并署名的,按稿件数计奖,奖金由相关人员自行分配;数量考核上按参与人数分比例计数。
5、工作人员所有稿件由各线分管领导审核,再由宣传委员把关。最后将电子文本统一发送至邮箱:dmxgaojian@163.com。
6、党政办负责考核。各办公室落实专人,每月3日前统计好前一个月刊出的稿件,及时交党政办俞丽华处汇总统计。
四、本方案自2012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1:东茗乡通讯员名单
附件2:参与考核的县级媒体刊物
中共东茗乡委员会
东茗乡人民政府
2012年5月1日
抄报县委宣传部
附件1:
东茗乡通讯员名单
俞丽华、徐峰鸣、丁悦、何新秀、盛波、裘秋英、黄春梅、
袁小明、梁栋、杨阳、吴鑫龙、陈娜、陈炎艳
附件2:
参与考核的县级媒体刊物
县级新闻媒体:
今日新昌:jinrixc@163.com
新昌广播:xcr884@163.com
县级信息刊物:
新昌信息:6022280@163.com
政务信息:zjxcxxk@163.com
宣传信息:xcb86042891@163.com
其他各线县级信息刊物,投稿地址等相关信息请自行参阅OA网“重要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