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政办发〔2012〕114号
——————————————————————————————————————————————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
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新昌县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新昌县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08〕5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65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的意见》(浙发改社会〔2010〕1106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村邮站信报箱建设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2〕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公共服务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新昌县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重要性和必要性
邮政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邮政普遍服务由政府保障,以确保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到基本的邮政服务。邮政服务在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享受邮政普遍服务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当前我县仍有不少地区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建设相对滞后。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民基本通信权利,有利于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全体社会公民均等、便利、安全地享有邮政普遍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安康,促进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
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四大战略”,按照《邮政法》规定和我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实现邮政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加强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建设。以建立新型“村邮站”和加强“信报箱”建设为抓手,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着力提高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的邮政普遍公共服务体系。
(二)建设目标。到2012年底,全县基本实现“农村村村建站,城镇户户建箱”目标,即全县每个建制村都有“邮政服务站”(简称“村邮站”),每个城镇居民楼、住宅区住户有1个信报箱,城乡邮件妥投到户。2012年,全县计划共建设村邮站415个,更新改造住宅区信报箱31954个,设立村邮员415人。基本形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邮政普遍公共服务体系。
(三)实施步骤
试点阶段(2012年1月-2012年4月):在东茗乡东茗村、大市聚镇梁高村、澄潭镇里丁村共建成村邮站3个,设立村邮员3名。在试点的基础上,召开全县村邮站信报箱建设工作推进会。
推广普及阶段(2012年5月-2012年12月):着重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推广,并全面完成村邮站、信报箱建设任务。
(四)建设进度
1.村邮站建设:自发文之日起到2012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415个村邮站建设。
2.信报箱建设: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31954个信报箱建设。
三、建设方式
(一)“村邮站”建设方式
1.建设模式:村邮站建设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建制村)具体落实,要抓紧明确职责,落实场地(无偿提供)、人员,加强管理,确保农村通邮、用邮安全。邮政部门负责提出具体建设方案,加强邮政业务指导、培训和督促,不断提高农村邮政服务质量和效率。
2.服务功能:分“基本服务功能”和“扩展服务功能”两个方面。基本服务功能:函件、报刊、普通包裹投递和受理等基本公共服务。扩展服务功能:邮政各类业务代办受理、票务出售(汽车、火车、飞机票)、账户转付和小额现金支付等助农取款金融服务、公用事业费用代收代缴、农村药品配送和农资配送等。
3.建设内容:邮政公共服务实行全覆盖,可以标准化新建,也可以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便民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辅以改扩建,按建设标准加以装修改造。投资标准为站均6000元,每站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5平方米,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设施,并配备必要的服务、投递工具。村邮站的分类:村邮站按不同的人口、服务面积,分一类、二类、三类村邮站,并进行分类建设和管理。
4.村邮员:村邮站的工作人员,由所在地村管理,每个村邮站配备1名“村邮员”。村邮员原则上由村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兼任。村邮员的招聘条件由邮政部门确定,由村负责推荐,经邮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各村应与村邮员签订村邮员目标工作责任书,考核结果与其工作报酬挂钩。“村邮员”从事村邮站基本服务项目的补贴由县财政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中统筹安排。村邮员补贴按一类站300元,二类站400元,三类站500元标准发放。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我县建一类站165个,二类站122个,三类站128个。
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以及村民对邮政服务需求增加,可由财政部门会同邮政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提出调整建议,报县政府同意后执行。
5.基本服务:村邮站投递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五天,在邮件送达的24小时内完成第一次投递,可以根据当地村民的生活习惯,选择白天或者夜间进行投递。
6.扩展服务:村邮站开展扩展服务项目的合理收入,按邮政部门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规定标准支付代理费。
7.资金管理:村邮站建设资金,待验收合格后,由财政按规定一次性划拨到各乡镇(街道);建成的村邮站运转经费,每年财政将按规定标准列入年初乡镇街道部门预算,及时划拨资金。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专项资金核算体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移用,同时要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手续齐全、程序规范。
(二)“信报箱”建设方式
1.建设模式:信报箱改造补建由县邮政局为主组织实施,新建城镇居民楼、住宅区信报箱建设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城镇社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确保信报箱管理维护及时到位。邮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协助规划信报箱布局,参与验收检查,并配合社区做好信报箱维护等工作。
2.建设内容:到2012年底,更新改造城镇居民楼、住宅区31954个符合国家标准的信报箱。
3.建设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凡新建、改建、扩建、在建的城镇居民楼、住宅区,开发建设单位要把信报箱作为配套设施纳入建设工程预算,与建设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后续维护纳入“房屋维修基金”。2010年1月1日前已通过审批但尚未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的城镇居民楼、住宅区,没有信报箱建设内容的,开发建设单位要根据工程进度,从规划立项、设计、施工等环节补充,增加信报箱建设,并将建设费用纳入总预算。城镇居民楼、住宅区内未装信报箱以及信报箱丢失、损坏或不符合规范标准的,有关单位要有计划地补装、维修和更新。
4.资金管理:每个信报箱的建设标准为120元。财政部门待邮政局招标后,划拨到邮政局,由邮政局统一将资金划到信报箱中标企业。信报箱后续维修费用由县财政每年按每只信报箱5元的标准,划拨县邮政局。
四、保障措施
加强邮政普遍服务,事关经济发展,更事关民生,也事关稳定大局。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作为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重要载体,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专人负责,要对照工作职责及时分解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计划,确保村邮站、信报箱建设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村邮站、信报箱建设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实事工程,为此,县政府组织成立新昌县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办、发改、财政、建设、规划、邮政、乡镇(街道)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邮政局,具体负责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共同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的建设工作。
1.县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规划编制和项目审批工作,建立考核机制,定期编发简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抓实抓好。
2.县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和改造资金支持力度,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决算和拨付工作,配合做好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运行安全。
3.县建设规划部门:要把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各乡镇、新建村、迁建村和移民村在制定村庄建设规划时,统筹村邮站建设布局,按规定标准做好村邮站规划。设计单位把信报箱作为城镇居民楼、住宅区的必需配套设施,列入城镇住宅区规划和楼房单体设计,对没有信报箱设计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在建和新建住宅楼房,不得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信报箱建设须符合国家标准。
4.县邮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村邮站和信报箱试点和全面推广工作,争取在发展模式、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负责做好村邮站邮政业务培训、指导和管理,配合做好村邮站资源整合和服务功能扩展,完善经营机制,开展一站式缴费便民服务,逐步建成集邮政、农资、消费品及公共事业代收代缴等多种综合性服务网点,实现服务和管理创新;负责信报箱业务指导,协助做好信报箱布局,参与信报箱管理、验收检查,配合社区做好信报箱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5.县农办:负责将村邮站建设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年度考核内容。
6.各乡镇(街道)及建制村:各乡镇(街道)、建制村已制定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的,要将村邮站建设内容充实进规划;新建村、迁建村和移民村在制定村庄建设规划时,要统筹村邮站建设布局,按规定标准建设好村邮站,同时要做好村邮站站房修缮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村邮站场地,按照建设规范及验收要求统一标准、标识、设施等;各社区要积极配合做好信报箱补建的调查申报工作。
(三)加强财政支持。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邮政普遍服务村邮站信报箱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0〕355号)精神,村邮站改造资金由财政与邮政共同承担,其中邮政部门承担20%(以实物配套),省财政补助20%,60%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四)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对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定期联系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定期编发简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改、财政、建设、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验收,确保项目高质高效完成,全力加快我县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
主题词:邮政 服务 建设 通知
───────────────────────────────────────────────────────────────────────────────────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28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