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新昌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昌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1.2 适用范围
1.3 工作原则
2 大面积停电事故起因、危害及分级
2.1 事故起因
2.2 事故危害
2.3 大面积停电事故分级
3 大面积停电事故上报
4 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分工、措施
5 奖惩
6 其它事项
7 预案实施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处置我县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电网事故以及影响供用电秩序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电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电力设施安全,保证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办函〔2004〕3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绍政发〔2011〕44号)、《新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特制定新昌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昌电力系统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分工负责,协同应对;
(4)科学决策,专业救援。
2 大面积停电事故起因、危害及分级
2.1 事故起因
(1)暴雨、冰雹、雷暴、龙卷风、台风、大雪、大雾、冻雨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可能造成电网输变电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
(2)野蛮施工、非法侵入、恐怖袭击等外力破坏或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电网设施损毁有可能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
(3)运行维护人员误操作、现场作业人员行为性违章,或调度值班人员处置不当等也可能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
2.2 事故危害
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造成巨大影响,可能导致交通、通信瘫痪,自来水、天然气等供应中断,停止供电的高危用户可能引发爆炸、火灾、毒气泄漏等次生灾害,严重影响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甚至对社会安定造成极大威胁。
2.3 大面积停电事故分级
根据新昌电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一)特别重大电网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别重大电网事故(一级电网事件):
(1)浙江电网发生特别重大电网事故,新昌电网受到事故波及,且被列进事故范围之内者。
(2)新昌县供电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特别重大电网事故者。
(二)重大电网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电网事故(二级电网事件):
(1)绍兴电网发生重大电网事故,新昌电网受到事故波及,且被列进事故范围之内者。
(2)新昌县供电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重大电网事故者。
(三)较大电网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电网事故(三级电网事件):
(1)造成新昌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者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者。
(2)新昌县供电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较大电网事故者。
(四)一般电网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般电网事故(四级电网事件):
(1)造成新昌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者;
(2)新昌县供电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一般电网事故者。
3 大面积停电事故上报
新昌县辖区内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后,供电局在最短时间内迅速报告给以下单位:
(1)县委办(联系电话:86023919);
(2)县府办(联系电话:86023929);
(3)县安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6380999);
(4)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
(5)县消防大队119。
4 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分工、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后,要坚持统一指挥、服从大局的原则,迅速隔离故障,配合抢修,尽快恢复部分送电。有关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加强指挥,协调有关力量,对一些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县级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开展工作。
(一)成立指挥机构
按电网事故严重程度可设置基本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
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职能部门牵头,县府办(应急办)、经信局、安监局、供电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电网事故应急处理基本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接受绍兴市人民政府和绍兴电力局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的领导;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协调;组织制定有关事故应急处理的具体实施措施;发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通报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督促各有关部门按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通报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检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