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
为落实村主职干部目标责任制,充分调动村主职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我镇各项指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新昌县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行政村党(总)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工作副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激励先进;
2、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工作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
3、坚持自下而上分层分块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总分100分)
(一)工作实绩考核(60分)
1、工业经济3分。(1)鼓励、引导和支持个私企业发展,努力完成镇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记4分,按完成比例计分,完成指标情况每下降10%扣1分。(2)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每出一起安全事故扣2分,出现一定负面影响加倍扣分。(3)抓好科技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报表的,计1分。新办一家上规模企业的加计1分,加分不超过3分。
2、农业经济6分。(1)加强对农业生产的管理和引导,拓宽效益农业新路子,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奔小康”工作,完成镇下达的各项任务的计3分。(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双代管”制度执行好,报结及时计3分。(3)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不到位,出现防汛隐患不按要求及时抢修,发生山火不及时扑救各扣3分;村财务报结不及时每次扣1分,村务公开每少公开一次扣2分;动植物疫情防控不到位扣1分;正常情况下出现农田、水利、山林纠纷不及时解决的,每出一件扣2分,扣完为止。
3、计划生育6分。(1)强化孕检环检工作,杜绝计划外生育。查孕查环和避孕节育措施每下降l%扣1分;(2)配合上级计生部门暗访、抽查、考核、评估工作较差的扣3—6分。
4、社会稳定10分。(1)达到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要求,创建平安村、办分场所、人员配制、综治队伍健全、反邪教无毒村,不发生重特大事件和县以上集体信访事件的计6分。(2)每出一件治安案件扣0.5分,每出一起有影响的治安事件扣3分。(3) 未及时提供信息而出现到县有关部门个访的一起扣1分,集体上访扣2分,到市个访出现一起扣2分,集体上访扣4分,到省或进京个访扣5分,到省或进京集体上访的扣8分。(4)村主职干部参与上访的,该主职干部每次扣8分(扣分不封顶),借村两委集体名义信访的需分别对村主职干部扣分,其中盖村支委印章信访的,每次扣支部书记8分,盖村委印章信访的,每次扣村委主任8分(扣分不封顶)。
5、组织建设和党群工作6分。积极开展创建“五好”党组织活动,认真实施村务公约制度和《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开展“创业、廉政、规范”三承诺活动,村两委班子团结协调,各线组织健全,党支部和村委会活动正常,村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章办事,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强,计6分。村两委干部不协调扣2分,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扣2分,班子不团结,影响工作的,扣6分。认真落实行政村档案管理工作和团、工、妇等党群工作,工作完成不好的酌情扣分。
6、党员干部队伍建设6分。落实“打通农村党员进出口通道”工作,落实发展党员分色预警制、农村党员管理亮分制,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全程公示制度,慎重发展新党员,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管理,注重年轻后备干部培养,按时收缴党费,准时参加镇召开的各类会议,严格执行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管理制度,做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记5分。发展党员把关不严,扣1分,造成党员群众较大反响的扣2分,因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引发信访的每起扣5分;三年以上不发展新党员,扣3分;村党组织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会议,布置落实党员亮分制工作,每少一次扣5分;不按时缴纳党费扣1分;无故不参加镇召开的各类会议每次扣1分,农村党员远程教育落实不到位的视情况扣分。
7、交通道路建设与土地管理4分。制订和完善村镇规划,严格土地管理,节约并合理利用土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占地,及时完成土地整理任务,抓好交通道路建设,抓好生活垃圾处理,计6分。出现违法用地、任务完成不及时的,视情扣分。
8、环境整治工作4分。做好环境整治工作:根据环境整治专项考核办法的最后得分,A类村不扣分,B类村扣1分,C类村扣2分。
9、村务民主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5分。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项”交易招投标制度,落实评星晋级各项规定,党员无违纪违法,记5分。本年度评为五星级、四星级的村分别给予3分、2分奖励;被评为一星级、无星级的村分别扣2分、3分;年度星级晋级的村,每升一星,奖励1分(评星晋级加分不累计,从高计奖)。违反招投标制度每件扣2分,出现违纪违法党员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10、精神文明建设4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社会风气和居住环境整治,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完成党报党刊征订,记3分。党报党刊征订任务不完成、不及时,扣2分,其他视情扣分。
11、人武民政和教育卫生工作6分。认真抓好征兵工作、殡改和民政优抚工作,抓好教育、体育、新型合作医疗收缴服务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相应扣分。
(二)群众民主评议(20分)
年底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民主测评,按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档次实行无记名投票,参加测评的人员,由本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及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干部代表等组成,测评人员要充分体现自然村之间的平衡。群众民主测评结果要折算成群众民主测评得分,其计算公式为:群众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良好票数×0.8+一般票数×0.6)/总票数×100。
(三)综合分析评价(20分)
镇党委政府根据村工作量大小、村级班子整体情况、突发事件处置情况、配合镇工作情况、村干部出勤情况(原则上每人每周在村办公不少于2天)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因素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工作综合分析评价。
(四) 加重扣分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重扣分:
1、出现到省上访的每次扣3分,出现到京上访的每次扣6分,未登记的减半扣分;
2、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每例扣3分;
3、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在50亩以上的扣5分,在150亩以上的扣10分;
4、新型合作医疗统筹款收缴任务没有完成的扣10分。
(五)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0分)
1、当年被县、市、省、全国先进集体的分别奖励2、4、6、8分(同一性质荣誉的按最高等次加分)。
2、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年度重点工作(以县下发的镇年度重点工作为准),完成任务的,奖2分。
四、考核程序计奖办法
1、本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兼顾各村人口基数,坚持实事求是按绩考核,以年初下达各村的指标和任务为主要依据,结合群众民主评议、综合分析评价进行综合考核。
2、考核程序:根据年终工作实绩先由镇各办公室及各线进行初考,镇考核小组审核汇总,由镇党委政府集体确定。
3、计奖办法:
①报酬分基础性报酬和奖励性报酬,各占50%,人均12000元。
②基础性报酬:每人每年6000元,根据县安排直接发放。
③奖励性报酬:奖励性报酬总额的一半除以全镇总人口,确定每村人均工作经费,乘以本村人口,即得人口报酬;奖励性报酬总额的另一半除以计奖分总和,乘以计奖分,即得工作报酬。两者相加为奖励性报酬总额。
4、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1、班子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阻碍重点工作进展,造成较大损失的;
3、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或创业承诺事项的;
4、煽动或带头参与非正常上访和越级上访,经教育仍不能认识错误,不愿改正的;
5、因违法违纪受到司法或纪检部门处理的;
6、群众民主评议差的票数超过二分之一的;
7、存在其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取消其当年奖励性报酬。
五、考核小组
组 长:张勇军 王桂芳
副组长:卢 路
成 员:俞根法 盛海英 杨康林 梁春源 张 庆
梁柏喜 孙新霞 赵铁锋 张智勇
六、本办法自2012年1月份起执行。
中共小将镇委员会
小将镇人民政府
2012年3月21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农办、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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