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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住宅信报箱设置安装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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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发〔201219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住宅信报箱设置安装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公告第829号)及浙江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的意见》(浙发改社会〔2010〕1106号)及《新昌县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信报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2114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新昌县住宅信报箱设置安装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昌县住宅信报箱设置安装管理办法

住宅信报箱是城市、集镇不可或缺的一种基础通信设施。信报箱建设作为城镇居民楼通邮的必备条件,不仅关系到邮政服务最后一公里的质量,还影响着广大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化需要,与社区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息息相关。为进一步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住宅信报箱建设,更好地维护公民基本通信权利,确保全体社会公民均等、便利、安全地享有邮政普遍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报箱设置的基本原则

(一)住宅信报箱应按住宅套数设置,每套住宅应设置一个格口。独立式住宅宜设置单口信报箱,十一层及以下住宅宜设置单元信报箱或信报箱群,十二层及以上住宅宜设置信报箱间,无条件设置信报箱间时,可结合住宅单元入口门厅、通道设置信报箱群。住宅单元入口处无条件设置信报箱或旧区改造的社区,可集中设置信报箱亭。

(二)信报箱宜设置在住宅单元主要入口处等宽敞明亮、易于邮件投取的位置,并应与环境协调。住宅单元有门禁系统的,信报箱应设置在门禁系统外;设置在门禁系统内时,应在门禁系统外设置投递口。

(三)信报箱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产品。

二、信报箱设置的保障措施

住宅信报箱是住宅楼房通邮的必备条件,是住宅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城乡住宅楼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验收。住宅楼房的规划设计、建筑开发、工程监理等部门要提高对《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理解和认识,共同推进信报箱建设工作,确保信报箱工程纳入建筑工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1规划设计单位要把信报箱作为城镇居民楼、住宅区的必需配套设施,列入城镇住宅区规划和楼房单体设计,并作为施工图审查内容。凡新建住宅楼房没有信报箱设计或没按《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设计的,不得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2建设、建管部门要加大对工作的督查,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凡新建、改建、扩建、在建的城镇居民楼、住宅区,开发建设单位要把信报箱作为配套设施纳入建设工程预算,与建设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后续维护纳入“房屋维修基金”。

3邮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协助规划信报箱布局,参与验收检查

4社区、物业等部门要做好信报箱建成后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因建设需要拆迁、改建信报箱的,相关单位须事先与产权人、管理单位协商,保证邮政投递正常进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故意损毁信报箱。未设置收发室的办公楼须在地面层便于投递的位置,设置与办公楼相适应的接收邮件的信报箱。

三、信报箱的验收主体和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进行信报箱工程的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邮政等部门均应参加验收。要按照《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规定的验收内容、程序和手续,认真做好信报箱工程的专项验收。如信报箱工程不符合《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的,不得验收合格。

四、加强沟通,建立协调机制

县建设、建管、规划、邮政等部门要建立定期沟通和实施保障等工作机制,定期通报新建住宅信报箱安装情况,并采取联合调研、定期检查、舆论监督等方式,及时掌握《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落实情况,解决信报箱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新建住宅楼房信报箱安装率达到100%。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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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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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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